重庆市北碚区农业农村委员会、重庆市北碚区财政局关于做好区级秸秆综合利用科普展示平台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2-07-13

    重庆市北碚区农业农村委员会、重庆市北碚区财政局关于做好区级秸秆综合利用科普展示平台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为充分展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技术,进一步推动全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按照《北碚区2022年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方案》部署,拟在全区范围内选址新建秸秆综合利用科普展示平台,现就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名称。北碚区秸秆综合利用科普展示平台示范项目。

(二)项目要求。围绕“秸秆综合利用”主题,通过文字、图片、视频、实物、多媒体等元素,以场景画面展示和实物应用相结合的方式,对秸秆综合利用概念、综合利用现状水平、典型利用技术、未来利用规划、综合利用新技术等方面进行系统介绍、展示及宣传,结合室内、室外等场地打造沉浸式、体验式的氛围场景,满足全区秸秆综合利用技术推广应用、乡村振兴试验示范等科普、体验、参观、学习等综合需求。坚持项目社会公益性属性,有效发挥项目科普示范功能。项目建成后将能够为村集体带来一定经济收益,并逐年有所提升。2022年11月底前完成项目竣工验收。

二、支持方式和标准

支持建设北碚区秸秆综合利用科普展示平台示范项目1个,补助资金不超过50万元。项目补助资金主要支持用于秸秆综合利用科普展示平台设计、施工、布展、设备采购、视频制作、宣传推广等。申报实施内容不得与其他财政性补助(补贴)资金支持内容重叠。

三、申报主体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园城管委会。

申报条件

镇街(园城)高度重视,积极性高,辖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基础较好,对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新技术、新方向接受度高,对未来秸秆综合利用思路明确。承诺负责项目建成后长期管理和维护。

五、申报程序

坚持“公开申报、竞争立项”原则按程序申报:

(一)公开申报。各镇园城按照“公开申报、集体研究”的方式确定申报项目,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实施方案要明确项目选址、建设内容、财政资金补助标准和使用方向等内容。项目用地必须合法合规

(二)专家评审由区农业农村委牵头,会同区财政局并邀请有关行业专家组成项目评审小组,从区位选址、基础条件、配套条件、展示内容、设计效果,以及可行性、经济性、社会效益等方面,对项目申报实施方案开展综合评审。

(三)批复实施通过专家评审并公示无异议后,由区农业农村委按程序下达项目批复,镇园城)按照批复内容组织实施。

六、申报时间

各镇街(园城)于2022年7月31日前以正式文件形式项目实施方案(附件1)项目汇总表(附件2)纸质件报农业农村委科教生态科,同时报送电子文件。(联系地址:北碚区缙云大道6号劲扬办公楼406室;联系人:王小晶;联系电话:68289715电子邮箱174362082@qq.com

七、其他要求

各镇园城要高度重视项目申报工作,及时组织研究,落实专人具体推动,要加强项目实施方案审核把关,特别是项目场地选址、方案可行性、建后管理维护等方面。

(二)项目批后建设管理将按照《重庆市北碚区农业农村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办法》北碚农业农村委〔2020〕94以及有关要求执行。镇街(园城)不得擅自调整已批复的项目实施主体、建设内容和财政资金支持方向等内容。如确需调整,必须以正式文件报区农业农村委,待研究批复后方能变更实施内容。

附件:1.项目实施方案(模板

          2.项目申报汇总表


重庆市北碚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重庆市北碚区财政局

                                     20227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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