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北碚区乡村振兴局、重庆市北碚区财政局
关于下达2023年第三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计划的通知
北碚乡振〔2023〕8号
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渝财农〔2023〕88号)和《重庆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精神,结合我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及往年绩效考评情况,现将2023年第三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以下简称衔接资金)使用计划预下达你们。
一、资金安排计划
本次预下达我区2023年市级衔接资金300万元、区级衔接资金900万元,共计1200万元,具体安排计划如下:
1.政策性补助项目144万元;
2.歇马街道文凤村农机社会化服务能力提升示范项目6万元;
3.澄江镇柏林村蘑菇采摘园项目150万元;
4.澄江镇柏林村林下生态鸡养殖项目60万元;
5.北碚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中心项目40万元;
6.“粟漫东山”粮油示范区项目(2023—2024年油菜)100万元;
7.三圣镇古佛村产业提升项目50万元;
8.歇马街道虎头村产业提升项目50万元;
9.三圣镇是平村粮油加工项目300万元;
10.北碚区澄江镇2023年乡村振兴农村供水保障补短板项目80万元;
11.北碚区金刀峡镇2023年乡村振兴农村供水保障补短板项目45万元;
12.北碚区柳荫镇2023年乡村振兴农村供水保障补短板项目50万元;
13.北碚三圣镇2023年乡村振兴农村供水保障补短板项目70万元;
14.北碚区静观镇2023年乡村振兴农村供水保障补短板项目55万元。
二、资金项目要求
1.承担衔接资金项目的镇、部门、公司为项目责任单位,应按照《重庆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渝财〔2021〕31号)、《重庆市北碚区乡村振兴产业项目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强化项目管理,建立利益联结和联农带农机制。
2.区农业农村委各责任科站要落实项目监管、指导责任,保障项目方案科学合理,督促项目实施,并做好检查记录,确保项目按照进度、质量要求进行建设。
3.各项目单位要高度重视衔接项目实施工作,在资金文件下达10个工作日内报送项目实施方案。并应按照“谁用钱、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倒排项目建设工期,确保在2023年11月底前完成全部建设内容。
4.各项目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衔接资金支付使用的时效性、重要性,支付进度要严格按照赛马比拼相关要求,确保各项赛马指标名列前茅。
附件:北碚区2023年第三批衔接资金项目安排表
重庆市北碚区乡村振兴局 重庆市北碚区财政局
2023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