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北碚区乡村振兴局关于开展“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1-09-03

镇人民政府,相关街道办事处

根据重庆市乡村振兴局《关于继续开展雨露计划职业教育工作的通知》(渝乡振发〔202115号)文件要求,自2021年秋季开始持续开展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措施,是增强脱贫人口内生动力提高脱贫人口自我发展能力促进就业增收加快推进乡村振兴的一项重要举措。对于全市农村建档立卡脱贫户家庭、监测对象户家庭中符合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条件的子女,要做到应补尽补

二、补助对象

雨露计划补助对象为全市农村建档立卡脱贫户(以下简称脱贫户)监测对象户中有子女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的家庭。

(一)脱贫户家庭及监测对象户家庭。脱贫户家庭是指农村建档立卡脱贫户家庭,应在重庆市乡村振兴局官网脱贫户查询登记在册。监测对象户家庭,是指全国防返贫监测系统登记在册,且没有被标注为风险消除家庭。监测对象户开学之日未被标注风险消除的,享受补助政策,在开学之日已被标注风险消除的,不再享受补助政策。

(二)子女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脱贫户家庭、监测对象户家庭子女在校学习,并在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中、高等职业教育学籍管理系统注册正式学籍。中等职业教育包括全日制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院校;高等职业教育包括全日制普通大专、高职院校、技师学院等。

三、补助标准

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标准为中、职学生每生每年3000元(分春季、秋季发放,每季1500元)

脱贫户、监测对象户中接受高等职业教育的学生,如享受了重庆籍建档立卡贫困大学生学费资助(即最高8000元学费资助)等重庆地方政府资助政策的,不同时享受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

四、补助期限

2021年秋季学期开始,每年脱贫户家庭和监测对象户家庭子女接受职业教育(包括在校学习顶岗实习),其家庭均可享受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对休学的学生暂停补助,停止休学学习后可继续享受补助。对退学的学生停止补助。对中职毕业后直接升入高职院校学习的学生,其家庭继续享受补助。

五、补助程序

要严格按程序申报,每个被资助学生务必填写北碚区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资金申请表”,并附身份证复印件、学生交学费凭证、建档立卡脱贫户信息打印件,由村委会初审签字盖章后,报镇审核签字盖章,再报送区乡村振兴局审定汇总并签字盖章予以公示后进行资金补助发放

、补助方式

(一)生源地补助。凡符合条件的我区脱贫户家庭和监测对象户家庭,无论其子女在何地就读,均在我区申请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

(二)直补到户。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的对象是农村建档立卡脱贫户和监测对象户家庭,补助资金通过一卡(折)有效方式直接发放到脱贫户和监测对象户家庭。

(三)分期发放。每学年分秋季学期、春季学期两期发放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

、时间安排

(一)春季学期。310日至510日进行申报,610日前完成审核,630日前补助到位。

(二)秋季学期。920日至1120日进行申报,1210日前完成审核,1230日前补助到位。

、资金安排

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所需资金在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中足额列支。

、工作要求

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工作关系到脱贫户家庭及监测对象户家庭的切身利益,各镇要高度重视,切实把该项工作抓实抓细,把好事办好。广泛利用会议、广播、电视、报刊、新媒体等形式宣传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相关政策尤其要发挥驻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结对帮扶责任人的作用,进村入户宣传政策,切实提高政策知晓度,确保符合条件的家庭应享尽享

 附件:北碚区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资金申请表


重庆市北碚区乡村振兴局

2021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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