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加快推进农业农村数字化转型,推动大数据智能化为现代农业赋能,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根据《重庆市智慧农业发展实施方案(试行)》(渝府办发〔2019〕111号)、《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3年市级农业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渝农发〔2023〕45号)、《重庆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市级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渝财农〔2022〕142号)等文件精神,2023年我区将建设1个智慧农业示范项目建设。现将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及资金使用方向
(一)申报主体
全区范围内开展农业生产经营的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
(二)申报条件
1.农业生产条件相对较好,有较好的农业生产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技术基础条件。
2.申报主体积极性高、信誉度强,具有可复制示范性。
3.有完善的管理制度,财务管理规范。
4.切实履行社会责任和帮扶困难群体义务。
5.三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和涉税违法行为(承诺函)。
6.主营产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保政策和质量管理标准体系,近两年内未出现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7.同一申报主体原则上限报一个项目,同一年度同一项目(主要建设内容相同)不能重复申报市级以上财政补助资金(不含贴息),已享受过财政资金扶持的同一建设内容不得重复申报。
8.项目实施方案必须详实、建设规模适度、工程量和投资测算准确、自筹资金落实、项目建设能按时完成。
(三)建设期限
项目立项之日起至2023年11月底。
(四)补助资金使用方向及额度
本次智慧农业“四大行动”推广应用项目建设补助资金100万元。主要采取直接补助方式,且实行“先建后补”,待实施完成并验收合格后支付补助资金。补助资金用于农业生产智能化试验示范、经营网络化资源汇聚、管理数据化集成应用、服务在线化创新培育等方面的项目建设,不得用于土地改造、工棚搭建、种苗购置等其他基础性建设支出。要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撬动作用,带动社会资金投入,扎实推进智慧农业发展。注重与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建立紧密利益联结机制,注重让农民充分分享二三产业增值收益。
按照《关于调整农业项目财政补助资金股权化改革有关要求的通知》(北碚农改办〔2020〕1号)要求,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承接项目原则上需实施股权化改革,项目自筹资金标准(比例)应当不低于财政补助资金的30%。因特殊原因不具备股权化改革条件的,项目自筹资金标准(比例)应当不低于财政补助资金的50%。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承接的项目,项目自筹资金标准(比例)不作要求。
二、项目内容
(一)建设内容
大力实施智慧农业生产智能化、经营网络化、管理数据化、服务在线化四大行动。围绕粮猪菜保供产业和现代山地特色高效农业,填平补齐智慧农业信息采集系统、分析决策系统、控制作业系统。强化农业生产全产业链智能化数据汇集、分析、应用和服务,强化农产品安全溯源、电商基础设施建设和网络销售能力提振,强化农业大数据资源建设、运用和管理,强化农业信息进村入户建设成果应用和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培育,探索建立可看、可用、可复制的智慧农业发展模式。依托已建益农信息社,开展农业农村数字化建设,培育智慧农业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
(二)绩效目标
打造1个集生产、管理、销售、物流为一体的全产链数字农业基地,其农业产出效益增加12%以上,上架渝益农电商平台交易额不低于10万元。
三、申报程序
(一)业主申请
项目申报主体提出申请,填写《项目实施方案》(附件1)及相关资料报镇街审核。
(二)镇街审核
各镇街要按照《重庆市北碚区农业产业发展资金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北碚财〔2019〕153号)要求采取公开竞争申报等规范程序确定补助对象,填写《2023年智慧农业“四大行动”推广应用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2),并以正式公函形式报区农业农村委。
(三)区级审批
区农业农村委将联合区财政局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实施方案进行评审,研究确定2023年度实施项目并经公示无异议后下达批复。
四、申报时间
各镇街于2022年4月26日(星期三)下班前以正式文件形式将项目实施方案(附件1)、项目汇总表(附件2)纸质件报区农业农村委科教生态科,同时报送电子文件。(联系地址:北碚区缙云大道6号劲扬办公楼406室;联系人:曾婕;联系电话:68863509;电子邮箱:357581131@qq.com。)
五、其他要求
(一)各镇街要高度重视2023年智慧农业“四大行动”推广应用项目的申报工作,加强对接,落实人员,及时组织建设主体开展项目申报,切实做好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严格把好审核关。
(二)申报主体对提交的申报材料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对项目的申报、质量、进度、投资、安全及运行等全过程负责。
(三)项目批复后,申报主体要按照项目实施方案,严格建设管理和财务管理,保证建设时序和建设质量。
附件:1.项目实施方案(模板)
2.项目申报汇总表
重庆市北碚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重庆市北碚区财政局
2023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