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北碚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2023年度重庆市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推荐对象的公示
日期:2023-07-06

按照《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农规〔2022〕7号)、《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的通知》(渝农办发〔2023〕85号)文件要求,经自主申报、镇街推荐、综合评审,拟遴选邓纪会8人作为我区2023年重庆市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推荐对象(排名不分先后)现予公示

公示期限为2023年7月6日至2023年7月9日。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直接实名向区农业农村委反映,电话:68289715;认为评审有违法违规行为的,请向重庆市北碚区纪委监委驻区农业农村委纪检监察组反映,电话:68204105。

附件:北碚区2023年度重庆市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推荐对象(公示名单)


重庆市北碚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3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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