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街道办事处、各镇人民政府:
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农〔2021〕61号)和《重庆市财政局 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下达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预算及做好相关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渝财农〔2021〕46号)要求,制定《北碚区2021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工作实施方案》,请遵照执行。
附:北碚区2021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工作实施方案
重庆市北碚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重庆市北碚区财政局
2021年7月9日
北碚区2021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农〔2021〕61号)和《重庆市财政局 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下达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预算及做好相关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渝财农〔2021〕46号)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
一、重要意义
根据国务院第 139 次常务会议精神,为应对农资价格上涨对实际种粮农民增支影响,释放支持粮食生产的积极信号,保障农民种粮收益,稳定种粮农民收入,中央财政对实际种粮农民发放一次性补贴资金。
二、补贴对象
一次性补贴发放对象为实际种粮农民,具体包括利用自有承 包地种粮的农民,以及流转土地种粮的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及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于流转土地的个人和组织,根据签订的流转合同(协议),确定补贴发放对象。
三、补贴依据和标准
1.补贴依据。全区统一按2021年实际种粮面积申报。补贴范围为水稻、玉米、小麦、红苕、马铃薯、大豆、绿豆、豌胡豆、高粱、荞麦、肾豆、红小豆、小米等粮食作物播种面积。同一块耕地不能重复享受补贴。各街镇申报补贴的实际种粮面积不能大于2020年粮食种植统计面积(附表3)。
2.补贴标准。市财政下达我区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144万元,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结余资金1713.74元,全部用于2021年实际种粮农民的农资增支补贴。补贴标准为上述资金总额除以经街镇公示、审核认定后的全区种粮面积。
四、补贴程序
按自下而上的程序将种粮面积核定到每个农户。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负责将补贴方案、补贴标准和本辖区内所有农户的补贴面积进行公示,公示地点为村公示栏,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区农业农村委、区财政局负责补贴资金发放明细的审核。区农业农村委和区财政局负责将补贴资金通过邮政储蓄银行重庆北碚区支行直接发放到农户个人账户。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街镇要切实加强领导,以行政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此次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面积核实、公示、监督等工作。
2.做好政策宣传。向种粮农民发放一次性补贴事关农民群众切身利益,涉及面广,各街镇要高度重视,做好政策宣传和解读,重点明确此次补贴为一次性补贴、补贴对象为实际种植粮食的生产者、补贴目的为稳定农民收入。要引导基层村社干部准确把握补贴政策目标和管理要求。
3.及时报送资料。由于此次补贴发放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街镇务必于7月16日前将本街镇经核准的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申报明细表(附表1)和各村汇总表(附表2)报区农业区村委,若因迟交给我区造成的不良影响,将严格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附表: 1.北碚区2021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申报明细表
2.北碚区2021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申报汇总表
3.北碚区2020年各街镇粮食面积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