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碚农业农村委〔2022〕53号
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22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农〔2022〕16号)和重庆市财政局 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下达 2022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预算及做好相关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渝财农〔2022〕13号)要求,今年继续对实际种粮农民进行一次性补贴。现制定《北碚区2022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工作实施方案》,请遵照执行。
附:北碚区2022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工作实施方案
重庆市北碚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重庆市北碚区财政局
2022年3月29日
北碚区2022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工作实施方案
为应对农资价格上涨对实际种粮农民增支影响,释放支持粮 食生产的积极信号,保障农民种粮收益,稳定农民收入,中央财政2022年继续对实际种粮农民发放一次性补贴资金。
一、补贴对象
一次性补贴资金发放对象为实际种粮农民,具体包括利用自有承包地种粮的农民,以及流转土地种粮的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按照“谁购买农资谁得补贴”的原则申报。对流转土地、租用土地种粮的个人和组织,根据签订的流转合同(协议),确定补贴发放对象,原则上补贴给耕种者;利用其他农户闲置土地或撂荒土地种粮的,补贴给耕种者。撂荒耕地不得申报补贴。
二、补贴依据和标准
(一)补贴依据。全区统一按2022年实际种粮面积申报。补贴范围为水稻、玉米、大豆、高粱、红苕、小麦、马铃薯、绿豆、豌胡豆、荞麦、肾豆、红小豆、小米等粮食作物。同一块耕地一年内多次种植同类、轮作不同类粮食作物,或者同时间作套作其他粮食作物的,只申报某一次或某一类粮食作物面积,不得重复申报。
(二)补贴标准。市财政下达我区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143万元。补贴标准为上述资金总额除以经镇街公示、审核认定无误的全区申报一次性补贴的粮食总面积。
三、补贴程序
按自下而上的程序将种粮面积核定到每个农户。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负责核实本辖区内的补贴申报面积,做到实事求是,数据准确,不虚报、无漏报、无假冒。同时负责将补贴方案、补贴标准和本辖区内所有农户的补贴面积进行公示,公示地点为村委会所在地,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区农业农村委、区财政局将根据情况到镇街对此项工作进行抽查,负责补贴资金发放明细的审核和资金使用监管,负责将补贴资金通过邮政储蓄银行重庆北碚区支行于4月中旬前直接发放到申报农户或集体组织账户上。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街要切实加强领导,以党政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此次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面积核实、公示、监督等工作。
(二)做好政策宣传。向种粮农民发放一次性补贴事关农民群众切身利益,涉及面广,各镇街要高度重视,做好政策宣传和解读,重点明确此次补贴为一次性补贴、补贴对象为实际种植粮食的生产者、补贴目的为稳定种粮农民收入。要引导基层村社干部准确把握补贴政策目标和管理要求。
(三)及时报送资料。由于此次补贴发放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镇街务必于4月15日前将本镇街经核准并完成公示的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面积通过“重庆市耕地地力保护服务平台”完成申报,过期视作不申报。由此产生的不良影响和后果,由相应镇街自行承担。
区农业农村委联系人及监督举报电话:文殊,68210826;
区财政局联系人及监督举报电话:周夏,6886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