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北碚区民政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北碚民执(罚)﹝2024﹞7号)
日期:2024-06-27

当事人:重庆市北碚天毅老年颐养院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2500109561619428J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张 毅

登记地址:北碚区天津路26号

经查,你单位连续2年未按规定接受登记管理机关年度检查的行为,违反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以上事实有年度检查结果公告等证据为证。

本机关于2024年6月18日下达了《重庆市北碚区民政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北碚民执(告)〔2024〕6号),因其他法定方式无法送达,在北碚区政府网向你单位进行公告送达,告知陈述、申辩和听证权利。你单位在告知的期限内未提出陈述、申辩和听证意见。

现本机关依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决定给予你单位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北碚区人民政府或重庆市民政局申请行政复议,或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北碚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除法律另有规定的情形外,本行政处罚决定不停止执行。

本机关地址:重庆市北碚区将军路80号

邮政编码:400700     

联系电话:023-68280670

重庆市北碚区民政局

        2024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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