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北碚区民执(告)〔 2024 〕6 号)
日期:2024-06-18

重庆市北碚天毅老年颐养院:

经查你(单位)于 2024 6 17 日在北碚区天津路26号存在连续两年不参加年检的行为,以上事实有连续两年不参加年检等证据为证。涉嫌违反《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第十条“登记机关对连续两年不参加年检,或连续两年“年检不合格”的民办非企业单位,予以撤销登记并公告”,按照《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活动违反其他法律、法规的,由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有关国家机关认为应当撤销登记的,由登记管理机关撤销登记。”,根据社会福利科提出的“应当撤销登记重庆市北碚天毅老年颐养院”意见,依据 《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第十条的规定,拟对你(单位)作出以下行政处罚:撤销登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的规定,你(单位)享有陈述、申辩的权利。请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机关进行陈述和申辩,逾期不提出陈述申辩意见的,视为放弃此权利,本机关将调查终结并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你(单位)享有听证的权利。请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机关提出听证要求,逾期不提出听证的,视为放弃此权利,本机关将调查终结并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执法机关联系地址:重庆市北碚区将军路80号

联系人:吴斌联系电话:   023-68280670     

重庆市北碚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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