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养老机构安全监管工作,压紧压实各方责任,及时消除养老机构重大事故隐患,切实保障广大老年人生命财产安全,从8月7日开始,区民政局对全区养老机构安全生产情况开展督导检查。
此次督导检查,以消防、食品、用电、燃气管道、地质灾害、房屋安全等为重点,检查了消防设施设备是否定期检查完好有效,安全出口是否通畅,是否按规定进行食品留样,食品保存条件和保存期限是否符合要求,是否私拉乱接电线,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轮椅是否在室内、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停放和充电,是否安装可燃气体探测报警、自动切断装置,灶具是否安装自动熄火保护装置,是否存在因地基基础变形引起墙体裂缝、沉降、水平位移,机构周边是否存在滑坡等地质灾害风险等方面。
截至日前,已检查养老机构15家,发现各类安全隐患35个,问题隐患主要集中在:消火栓内软管开裂、疏散引导箱内物品不全、食品留样记录填写不及时、留样时间不足48小时、控制开关无防护盖、燃气报警器未及时检测、个别机构灶具未安装自动熄火保护装置、燃气软管不符合要求等方面,已要求有关养老机构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消除侥幸心理,限期完成问题隐患的整改。
下一步,区民政局将以消防、食品、用电、燃气管道、地质灾害、房屋安全等为重点,持续做好养老机构安全生产督导检查,在本月实现督导检查全覆盖,指导各养老机构深刻认识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特殊性,认真履责,做好隐患排查与整改,努力确保民政服务对象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