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重庆市北碚区民政局委员会关于加强全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2-09-30

全区各业务主管单位、行业指导部门、社会组织:

为切实加强党对社会组织的领导,引领社会组织正确发展方向,提高社会组织发展质量,把社会组织及其从业人员紧密团结在党的周围,不断扩大党在社会组织的影响力,增强党的阶级基础、扩大党的群众基础、夯实党的执政基础,促进社会组织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中更好发挥作用。现将我区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为主线,以理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管理体制为基础,以扩大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两个覆盖为重点,积极探索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的有效途径,落实工作责任,强化工作保障,以改革创新精神推动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全面加强、全面过硬,为社会组织健康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以党建为引领,逐步形成结构合理、功能完善、竞争有序、诚信自律、充满活力的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局面。

二、工作目标

把党的工作融入社会组织运行和发展全过程,更好地组织、引导、团结社会组织及其从业人员;破解管理体制不够顺畅、组织体系不够健全、组织覆盖不够全面、作用发挥不够充分等难题,推动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水平全面提升;不断增强社会组织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三、具体工作

(一)推动社会组织党组织全面覆盖

按照“党的组织应建必建、党的工作覆盖到位”的要求,社会组织负责人(秘书长以上人员)、专职工作人员(在社会组织中从事社会组织工作的人员)以及相对固定的兼职工作人员(组织关系可以转入社会组织的其他人员)中,正式党员有3名以上,都要按照党章规定单独组建党组织。专兼职人员中有三名以上党员(包括组织关系在其他支部的党员)可以设立特设支部。

(二)推动社会组织党组织作用有效发挥

深化为民服务先锋行为,积极拓展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发挥作用的有效途径。落实党组织联系群众制度,了解关心职工思想状况和实际需求,积极排忧解难,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组织开展文明创建、乡村振兴、慈善公益等志愿服务。充实壮大社会组织党务工作者队伍,优选配强社会组织党组织书记,坚持专兼职结合,多渠道、多样化选用、培养,建设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数量充足的党务工作者队伍。

(三)推行社会组织党组织班子成员与社会组织负责人“双向进入、交叉任职”

健全社会组织负责人人选政治审核和日常监督机制,推行社会组织党组织班子成员与社会组织负责人“双向进入、交叉任职”,提倡党组织书记由社会组织党员负责人担任。凡在我区社会组织新成立、换届选举和变更负责人时(负责人是指担任理事长(会长)、副理事长(副会长)和秘书长等职务的人员),应按规定将负责人人选报上级党组织审核(审核侧重于政治审核,主要包括负责人的政治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和个人社会信用记录等情况),审核通过后方可正式选举。社会组织变更或注销,党组织应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实现本组织领导班子和党组织负责人同步调整。

(四)推动社会组织党组织工作活动规范化

一是严格党的组织生活。紧密联系社会组织党员思想工作实际,认真落实基层党组织工作活动基本规范,严格执行“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党员党性定期分析等制度。按照规定召开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定期召开党员组织生活会,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教育引导党员守纪律、讲规矩,切实提高组织生活质量。

二是强化党员教育管理。以党性教育为重点,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党章、党内法规等为主要内容,加强党员教育培训,强化党员意识,提高党员素质。认真落实党组织书记讲党课制度,发出好声音,传递正能量。通过设立党员先锋岗、党员责任区、党员服务窗口等形式,积极开展党员公开承诺践诺活动,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着力保障和落实党员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积极推进党务公开,提高党员对党内事务的参与度,发挥党员在党内政治生活中的主体作用。

三是强化党员管理监督严格党员组织关系管理,主要劳动(工作)关系在社会组织且连续工作半年以上的党员,应将正式组织关系转入社会组织党组织;暂未转移组织关系的党员,按照“一方隶属、参加多重组织生活”原则,参加社会组织党组织活动,接受教育管理。及时稳妥处置不合格党员,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纯洁性。真心关爱服务党员,帮助解决实际困难,让党员感受到党组织的温暖。

(五)“六同步”推进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发展

一是成立登记时同步推进党组织组建。各社会力量提交社会组织成立登记申请材料时,须在业务主管单位或相应党建工作机构指导下,向登记机关提交《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承诺书》《社会组织党员情况调查表》。凡符合成立党组织条件的,在社会组织成立时同步成立党组织。

二是等级评估时同步评估党建工作。将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纳入对社会组织等级评估指标体系并将党建工作分值由原来的30分提高到100分。设定一票否决条件,凡不重视党建工作、党组织应建未建或常年不开展活动、不发挥作用的社会组织,评估时不得评为4A以上等级;党建工作考核不及格的社会组织,等级评估时不能评定为3A以上等级。

三是年检(年报)和工作抽查时同步检查(报送)党建工作开展情况。在社会组织年度检查和慈善组织年度报告或社会组织抽查工作中,登记机关将社会组织党组织建设情况、党组织开展活动情况作为检查和年报内容,社会组织必须向登记机关提供上一年度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情况。将社会组织党组织建设与业务发展紧密结合,从管理体制、工作机制、组织活动、工作保障等方面同步推进。

四是社会组织负责人培训时,同步开展社会组织党组织负责人培训。将社会组织党的建设,纳入对社会组织负责人培训的内容。加强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党务知识、社会组织管理等方面的教育培训,做到党务、业务双提升。

五是在评优评先时,同步对社会组织党建先进评选表彰。在社会组织评优评先时,将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方面一并考虑、一并安排,同步评选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方面的先进。评选社会组织先进时,既可以单独评选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先进,也可以评选先进的条件中,包括党建工作。真正做到评选出来的先进具有代表性和先进性。

六是部署安排行业协会商会脱钩改革时,同步部署安排脱钩后党建工作。在行业协会商会脱钩改革时,行业指导部门要加强与非公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机构的工作联系和沟通,做好脱钩后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安排,做到脱钩改革与脱钩后党建工作同步部署、同步要求,防止因为脱钩造成党建工作的脱钩脱管。

(六)推进社会组织党建入章

对社会组织章程文本进行修订和完善,明确将党建工作纳入社会组织章程。章程总则中,必须载明:本组织坚持中国共产党的全面领导,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本组织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社会道德风尚。社会组织章程中,要增设“党建工作”专章

四、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以强化领导为重点,确保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落到实处。有业务主管单位的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由业务主管单位党组织管理;无业务主管单位的社会团体(含与行政机关脱钩的行业协会商会)党建工作由党委非公经济和社会组织工委管理,基金会党建工作由民政部门党组织管理;民办非企业单位党建工作由所在地党组织管理,城乡社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由街道(乡镇)和社区(村)党组织兜底管理。

(二)加强基础保障。相关单位应落实上级对社会组织党组织工作活动经费补助和党组织书记(专职党务工作者)工作津贴制度,建立正常增长机制,逐步形成多渠道筹措、多元化投入的党建工作经费保障机制。社会组织应将党建工作经费纳入管理费用列支,按照渝委2014116号、渝委组201550 号文件规定据实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税务部门按照上级要求做好政策宣传、落实和情况统计工作。社会组织党员上交的党费全额下拨,区管党费积极给予支持。按照有场所、有设施、有标志、有党旗、有书报、有制度的“六有”标准,加强党组织活动场所建设,上级党组织从经费、设备等方面给予支持。整合各方资源,在社会组织和非公企业相对集中的园区、商圈、楼宇等区域,统筹建设区域性、综合性、开放性的党群服务中心,健全完善多方联动工作机制,拓展党组织服务群众功能。鼓励机关事业单位、镇(街道)、村(社区)党组织和群团组织,与社会组织党组织和群团组织场所共用、资源共享。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开展活动,建好用好非公经济和社会组织党建网,增强党组织活动的开放性、灵活性和有效性。

(三)营造良好环境。积极做好对社会组织负责人的团结、教育、服务工作,增进其对党的感情和政治认同,引导其主动支持党建工作并提供必要条件。尊重基层首创精神,鼓励探索创新,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总结推广经验,培育宣传社会组织党组织、党员和社会组织负责人先进典型,营造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良好氛围。

中共重庆市北碚区民政局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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