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北碚区民政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北碚民许准字〔2024〕39号)
日期:2024-12-13

重庆市北碚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产业发展协会:

你(单位)2024年12月3日向本机关申请法人变更的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准予重庆市北碚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产业发展协会法定代表人由赵健森变更为李珍,住所由北碚区武昌路60号变更为北碚区天生街道梨园村18号。

  


重庆市北碚区民政局

             2024年 12月6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