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北碚区民政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北碚民许准字〔2024〕35号)
日期:2024-12-13

重庆市北碚区农村合作组织联合会:

你(单位)2024年10月25日向本机关申请社团成立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准予重庆市北碚区农村合作组织联合会成立登记。

  


重庆市北碚区民政局

            2024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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