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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北碚区乐悠公益事业发展中心:
你(单位)2024年6月20日向本机关申请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变更登记的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十五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准予名称由重庆市北碚区乐悠公益事业发展中心变更为重庆市北碚区乐悠青年职工活动服务中心。
重庆市北碚区民政局
2024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