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市、区有关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精神,进一步加强林业植物新品种权保护和规范林草种苗生产经营秩序,切实优化营商环境和创新环境,保障林业建设持续健康发展,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林草种苗和侵犯林业植物新品种权行为,现将举报电话及电子信箱公布如下,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进行监督,发现违法行为积极举报。
一、举报范围:
(1)无证生产经营或伪造、变造、买卖、租借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行为;
(2)生产经营假冒、伪劣林草种苗的行为;
(3)生产经营林草种苗未按规定附带标签、检疫证或未按要求建立档案的行为;
(4)未审先推、销售林木良种等违反林草种苗管理法规的行为;
(5)未经品种权人许可生产、繁殖或者销售林业授权品种的繁殖材料、假冒林业授权品种等违法行为,以及销售林业授权品种时未使用其注册登记名称的行为。
二、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023-68862514、023-68269167
举报邮箱:3992637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