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我局以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会议精神,在市林业局精心指导下,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在全体林业人的共同努力下,落实依法行政各项目标任务,着力提升林业系统依法行政能力,促进了林业事业健康发展。现将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报告如下:
一、贯彻落实依法治国相关精神
及时召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干部职工会,传达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会议精神,强调了依法治国工作的重要性,要求各分管领导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工作,结合工作岗位实际,带头切实加强林业法律法规的学习,使广大干部职工进一步认识到依靠法治维持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通过传达学习,动员大家增强法治建设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并对法治建设具体工作做出部署,明确责任,分解任务,确保法治建设有效开展。
二、2020年林业法治建设工作主要措施
(一)依法全面履行行政职能
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按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有关工作要求,进一步精简行政审批事项。在目录清单管理中我局严格按照“清单之外无审批”的要求,无另外实施其他行政审批,无对已取消的行政许可事项以其他名目进行变相审批。同时做到与市林业局及时进行信息沟通,及时调整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和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为把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切实落到实处,防止由于监管不到位出现管理真空,我局认真做好取消行政审批事项的落实和衔接工作。切实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对取消的项目一律不再审批。及时修改设定依据及流程图,坚决杜绝随意新设、边减边增、明减暗增等问题。防止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出现明消暗不消、变相审批增多等问题。
严格落实权力清单、责任清单、中介服务清单等制度。按照区政府清理行政权力推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中介服务清单的部署和要求,为进一步理清我单位职责和权力事项,推进行政权力公开规范运行,我局配合区政府法制办对行政权力事项工作进行了认真清理,逐条逐项分类登记并以清单方式列举,形成了区林业局行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并按要求将上述相关权力信息录入到全区行政权力信息管理平台,保证按时、按质完成清理规范工作,做到清理流程不缺、权力项目不漏,保障清理工作规范依法开展和顺利完成。
切实加强野生动物保护。新冠疫情发生后,我局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落实疫情防控要求,迅速制定方案果断出击。协助区政府印发《北碚区野生动物养殖后续处置工作方案》。针对合法取得野生动物养殖许可的单位(个人),对食用用途的野生动物经补偿后妥善处置。
(二)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和完善了内部的决策制度。不断完善行政决策程序,对涉及专业性较强的决策事项事先组织专家进行必要性和可行性论证;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决策事项举行听证会;对涉及法律法规的决策事项事先经过法制机构的合法性审查。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行政决策的事项、依据和结果都公开。坚持和健全了民主集中制,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对三重一大事项实行民主科学决策,对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重大行政审批和行政处罚等重要事项均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通过召开党组会进行集体研究决定,并形成会议纪要、会议记录等。
(三)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依法履行行政执法职责。端正执法理念,做到文明执法。我局狠抓思想建设,筑牢文明执法的思想基础,要求行政执法人员牢固树立服务大局意识。我局在加强思想教育的同时,着力提升执法人员办案能力。教育执法人员严格依法行政,讲究办案技巧,提高办案质量,杜绝粗暴行事,并将文明执法工作融入到目标管理、绩效考核、行政效能考核等各项工作中,与评优评先、提拔使用等挂钩。突出抓好正反两方面典型,达到激励先进、鞭策后进目的。另外,我局在开展执法工作中还主动接受外部监督,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企业的监督,自觉接受新闻媒体的监督,认真受理人民群众的举报、投诉,真正实现把工作的监督权和成效的评判权交给服务对象、交给群众、交给社会。完善了执法人员考核档案,对执法人员实行建档管理。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制度,罚没款和行政事业性收费全部上缴区财政。
(四)实行"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建立普法责任清单制
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全面完成了市区下达的领导干部职工法制培训、考核任务。区林业局负责组织开展林业系统普法宣传工作,制定普法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监督检查。局主要领导对林业系统普法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根据职责分工具体负责。
加强对系统内部工作人员的法治教育。一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组织局新人参加区政府法制办举办的行政执法证上岗培训班并按司法局要求清理了不合格的执法人员。二是按照区委、区政府要求,每年组织全局领导干部和机关工作人员进行了法律知识考试,每人90分及格,以提高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三是结合机关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对党员干部进行廉政教育,突出宣传党章,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尊崇党章,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坚决维护党章权威。四是组织单位职工参加各类普法、执法培训,共计260人次,提高依法行政能力,营造“保护森林、人人参与”的社会氛围。
广泛开展对外宣传。我局运用多种形式宣传《宪法》《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森林防火条例》《植物检疫条例》《种子法》等重点法律法规,在日常广泛开展林业普法宣传教育的同时,充分利用“3·12”植树节、爱鸟周、森林防火宣传月、“5·12”防灾减灾日、湿地日等重要节点和时段,开展社会关注、公众需要的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做到林业重点法律法规普法宣传“七进”,进企业、进农村、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军营、进网络。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局将继续明确局属各单位普法任务,健全制度机制,加强监督检查,深入推进林业普法工作,推动努力营造“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行业风尚,为加快推进全区依法治林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一)按要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一是建立健全执法决定信息公开发布、撤销和更新机制。已公开的行政执法决定被依法撤销、确认违法或者要求重新作出的,应当及时从公示载体上撤下原行政执法决定信息;二是完善执法案卷管理制度。加强对执法台账和法律文书的制作、使用、管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档案管理规定归档保存执法全过程记录资料,确保所有行政执法行为有据可查;建立健全执法音像记录管理制度,明确执法音像记录的设备配备、使用规范、记录要素、存储应用、监督管理等要求,配备音像记录设备、建设询问室和听证室等音像记录场所,建立健全记录信息调阅监督制度,做到可实时调阅,切实加强监督,确保行政执法文字记录、音像记录规范、合法、有效;三是加强法制审核队伍的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配强工作力量,探索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统筹调用机制,实现法律专业人才资源共享。
(二)加强普法宣传力度
进一步加强新《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森林法实施条例》、《森林防火条例》等有关林业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活动。要坚持不懈地抓好林业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通过多种形式,广泛进行林业法制的宣传教育,真正使广大干部群众充分认识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的重要性。认识林业建设对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促进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作用。做到自觉管山护林,增强法律意识,努力形成依法治林兴林的良好社会风气和法治环境。
(三)做好重大行政决策,提高科学决策水平
一是依法界定林业部门的重大行政决策范围,严格落实调查研究、专家论证、征求意见、部门协调、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结果公开等决策程序规定;二是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应当按照要求通过区政府网站、报纸、广播、电视等媒体公布方案草案,征求公众意见;三是对涉及林农负担、国有企业改制、环境影响等方面的重大工程项目建设、重大政策制定以及其他对社会稳定有较大影响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要积极开展决策风险评估,并将评估结果作为重要的决策依据。
(四)推进林业法治建设,落实制度保障机制
一是建立健全林业系统行政执法规章制度建设。配合区委、区政府制定宣传、培训、执法评估等具体实施方案,不断完善林业法规体系,提高法规规章的实施效果,做好规范性文件审核和备案审查工作;二是积极推进和配合完善林业地方立法听证、论证、公示、征求意见等公众参与机制。对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林业立法项目,原则上都要组织听证。同时规范立法听证程序,不断推进林业立法制度建设科学、民主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