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北碚区科学技术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日期:2019-09-23

重庆市北碚区科学技术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我委主要职能为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科技方针、政策,组织实施国家的科技法律、法规,根据本区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具体政策和措施,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研究制定全区科技发展的宏观战略,研究科技促进经济与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重大问题,确定科技发展的重大布局和优先发展领域;组织实施科教兴区战略和可持续发展战略,编制全区科学技术发展中长期规划、重大科技攻关计划和民营科学技术发展中长期规划、可持续发展总体规划,督促检查规划执行情况;统筹协调全区包括知识创新和技术创新在内的科技创新工作,组织编制和实施重大生态农业科技产业化项目、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以及大学科技园、实验区建设的指导和协调工作;指导、协调区级有关部门的科技管理工作,参加重大经济建设项目和技术引进、技术开发项目的可行性论证、评估;组织国家、市级科技项目申报工作,审批区级科研项目。对全区各镇科技工作进行指导、协调、检查、考核;管理全区科技成果、科技奖励、技术市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认定和指导科技企业,促进科技咨询、招标、评估等社会中介组织的发展,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体系、科技服务体系的建立等。

(二)机构设置。区科委4个内设机构,办公室、科技管理科、防震减灾科、知识产权科,1个下属事业单位,北碚区生产力促进中心。年内有15名编制,其中9个行政编制、6个事业编制。实际有15名职工,其中15名正式职工,与2017年相比增加1人,主要原因是事业单位新公招1人。 15名正式职工中公务员9名,事业单位人员6名。有二名兼职财务人员,1名会计、1名出纳,均有大专及大专以上学历。

(三)机构改革情况。按照重庆市机构改革方案要求,本部门涉及机构改革,对此专门说明如下:一是机构改革要求。组建区科学技术局。将区科学技术委员会(区知识产权局)的职责,以及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外国专家管理职责等整合,组建区科学技术局,作为区政府工作部门。不再保留区科学技术委员会(区知识产权局)。二是机构调整情况。目前,已组建科学技术局,原专利管理等职责已划转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原抗震救灾职责划入区应急管理局。取消知识产权科和防震减灾科,增加创新发展科和科技合作科(校地合作科),将原科技管理科改为资源配置与管理科。三是财政财务调整情况。2018年度机构改革正在推进过程中,根据本部门2018年末财政财务管理实际,2018年度决算仅反映改革前有关情况。2019年不涉及对预算指标、财务会计、资产等进行了调整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1,229.57万元,支出总计1,229.57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9.32万元,增长11.75%,主要原因是增加中央在渝人员工资补差、专利资助经费、科技宣传经费等经费。本部分的收入总计包括收入合计、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包括本年支出合计、结余分配、年末结转和结余。

2.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1,229.57万元,较上年决算增加129.32万元,增长11.75%,主要原因是增加中央在渝人员工资补差、专利资助经费、科技宣传经费等经费收入。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29.57万元,占100.00%。

3.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1,229.5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9.32万元,增长11.75%,主要原因是增加中央在渝人员工资补差、专利资助经费、科技宣传经费等经费支出。其中:基本支出304.78万元,占24.79%;项目支出924.79万元,占75.21%。

4.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根据重庆市部门预算管理情况,年末结转结余调整预算数为零。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229.5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9.32万元,增长11.75%。主要原因是增加中央在渝人员工资补差、专利资助经费、科技宣传经费等经费收入。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94.62万元,增长31.51%。主要原因是根据北碚财预〔2018〕14号、北碚财预〔2018〕17号等文件年中追加专利资助、科技进步奖、区级创新券、中央在渝科研改制单位提前退休人员事业性工资补差等相关经费。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229.5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9.32万元,增长11.75%。主要原因是增加中央在渝人员工资补差、专利资助经费、科技宣传经费等经费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94.62万元,增长31.51%。主要原因是追加专利资助、科技进步奖、区级创新券、中央在渝科研改制单位提前退休人员事业性工资补差等相关经费。

3.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根据重庆市部门预算管理情况,年末结转结余调整预算数为零。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科学技术支出944.86万元,占76.8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6.21万元,增长11.34%,主要原因是追加专利资助57.09万元,区级创新券83.2万元。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54.61万元,占20.7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02.57万元,增长389.33%,主要原因是追加2018年四家中央在渝科研改制单位提前退休人员事业性工资补差经费支出预算223.05万元等。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5.86万元,占1.29%,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09万元,下降27.74%,主要原因是预算编制时间为2017年,预算编制后1人退休,1人调出。

(4)住房保障支出14.24万元,占1.1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92万元,增长15.58%,主要原因是追加2018年住房货币化资金预算支出1.92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04.7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21.7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95.75万元,下降30.16%,主要原因是2017年决算中含补发2016年日常考核、高出部分、绩效目标考核和年终一次性奖。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等。公用经费83.0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9.16万元,增长29.98%,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定额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等。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1.18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84万元,增长19.70%,主要原因是年初未接通知,年中根据区里统一安排,赴台湾交流,增加因公出国(境)费用1.85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83万元,增长19.64%,主要原因是一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下降。二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下降。但是,因年初未接通知,年中根据区里统一安排,赴台湾交流,增加因公出国(境)费用1.85万元。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1.85万元,主要是用于赴台经贸交流。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增加1.85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年初未接通知,年中根据区里统一安排,赴台湾交流,增加因公出国(境)费用1.85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85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年初未接通知,年中根据区里统一安排,赴台湾交流,增加因公出国(境)费用1.85万元。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与上年一致。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4.83万元,主要用于市内因公出行、走访调研企业、扶贫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01万元,下降0.21%,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01万元,下降0.21%,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下降。

公务接待费4.49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海迪由控制系统有限公司、摩米创新工场、亿达控股有限公司等单位到我区调研,中国地震局、市政府、市科技局等上级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全国重庆商会暨知名企业北碚行、中科院行管局等公务接待等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01万元,下降0.22%,主要原因是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01万元,下降0.22%,主要原因是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下降。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1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33批次446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8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100.73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4.83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8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3.03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9.16万元,增长30.00%,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定额增加。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8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3.5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8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9.7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3.5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主要用于采购第四届人才活动周会展服务、电脑等办公设备。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420.45万元。对1个项目开展了重点绩效评价,涉及资金83.2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以上项目的绩效管理效果良好,已完成计划任务。

(二)绩效目标自评结果。

专利资助经费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完成良好。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43.36万元,执行数为300.45万元,完成预算的123.46%。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2018年北碚区专利申请3246件,专利授权2295件。其中,发明专利申请1151件,发明专利授权491件。企业专利申请2087件,企业专利授权1652件。二是全区有效发明专利2052件,每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为25.47件居全市第三。新培育1家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2家市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三是2018年企业通过申报有关项目,获得市知识产权局资金支持145万元。运用两江知识产权投融资服务平台为10家企业实现专利质押贷款6400万元。四是通过开展知识产权各种主题的宣传活动,提升社会对知识产权的知晓率,在全社会营造尊重知识产权的浓厚氛围。五是出台《北碚区专利资助奖励办法》(北碚府办发〔2018〕1号),明确对企业授权发明专利、国家优势示范企业培育、专利质押融资等给予重点资助。该政策的出台对辖区市场主体开展自主创新和知识产权工作有持续的激励和促进作用。下一步改进措施,根据关于印发《重庆市北碚区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北碚委发〔2019〕1 号)文件精神,区科学技术委员会(区知识产权局)的专利管理等职责划入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派出机构,目前已将专利管理相关工作移交给市场监督管理局。

绩效目标自评具体情况见下表

(三)以财政局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北碚区2018年创新驱动发展专项资金

绩 效 评 价 报 告

重通会所咨(2019)067号

为加强财政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预〔2011〕285号)和《重庆市财政局关于组织区县开展2018年度政策和项目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渝财绩〔2019〕9号)精神,由北碚区财政局组织,于2019年6月成立绩效评价工作组,对北碚区科学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区科委”)2018年创新驱动发展专项资金(以下简称“创新驱动发展资金”或“资金”)进行了绩效评价,现将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总体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北碚区大力培育以科技型企业为支撑、高新技术企业为骨干的创新驱动发展主体,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区科委及区财政为符合条件的科技型企业提供科技创新券,利用区级财政设立的创新驱动专项资金,以奖励性后补助方式支持本区域内科技型企业的技术创新活动。

北碚区发行的创新券分为科技型企业服务券、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券两类,其中:一是科技型企业服务券的面额为0.6万元,该资金用于申领企业研发活动或购买科技服务;二是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券的面额按合同金额分为3万元、5万元、8万元,用于企业购买科技成果,初贴标准按技术合同交易额进行划分核定。

创新券申请对象为在北碚区域内注册一年以上,且研发、成果转化、经营均在本区域内的企业。创新券采用电子券形式,每张券编号唯一,实行自愿申领、自主使用、事后兑现。

项目实施流程(创新券兑现流程)为:

①持券单位向区科委提交《北碚区科技创新券兑现申请表》及相关附件材料复印件,于区科委办理通知发出后15个工作日内提交相关材料;

②区科委负责会同区财政局、派驻纪检组,组织技术专家对科技成果转化项目进行评审、监督,专家评审以会议形式进行;

③经财政局研究后报区政府审批,对审批合格的企业进行公示;

④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区科委和区财政局共同下达创新券专项资金计划,并按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相关规定执行,向企业一次性拨付资金。

(二)项目资金情况

2018年创新驱动发展资金项目由区科委和区财政局按审核后资金补助额度共同下达创新券专项资金计划,并按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相关规定执行,向企业一次性拨付资金。本项目共分二批累计下达资金预算为83.2万元,累计补助资金为83.2万元。其中:2018年5月第一批科技创新券资金预算支出27.8万元,实际支出27.8万元,2018年12月第二批科技创新券预算支出55.4万元,实际支出55.4万元。详见下表:

资金支出明细表

                单位:万元

项目

第一批

第二批

备注

企业数

预算金额

实发金额

企业数

预算金额

实发金额


科企服务券

28

16.8

16.8

84

50.4

50.4


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券

3

11

11

1

5

5


合计

31

27.8

27.8

85

55.4

55.4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评价主要目的

通过绩效评价,衡量部门的投入、过程、职责履行及效果情况,了解、分析、验证财政专项资金是否达到预期目标,为今后年度预算安排提供参考。同时及时总结经验,分析存在问题,采取切实措施不断改进和加强管理,进一步提高财政管理水平和资金使用效益。

(二)评价政策依据

主要包括:《关于北碚区科技创新券实施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北碚科委发〔2017〕29号)、《重庆市科技创新券实施办法》、《关于申领与兑现2018年度北碚区第二批科技创新券的通知》(北碚科委发〔2018〕37号);项目相关资金文件、财务资料;项目相关内部管理资料,登记台账,影像资料等。

(三)评价重点内容

本次评价的重点内容包括项目立项、项目资金 、组织管理、项目管控、财务管理、产出数量、产出时效、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满意度十个关键点,涵盖了绩效管理中的投入、过程、产出、效果四大方面。

(四)评价方式方法

评价方式可分为现场评价和非现场评价,本项目采取现场和非现场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实施评价。现场评价是指评价人员到项目现场采取勘察、询查、复核等方式,对有关情况进行核实,对所掌握的有关资料进行分类、整理和分析,提出评价意见。非现场评价是指评价人员在对被评价项目单位提供的有关资料进行分类、整理和分析的基础上,提出评价意见。绩效评价方法有查证法、比较法、公众评判法、座谈法、因素分析法等评价方法。

(五)评价指标体系

根据项目的目标、实施方案、考核标准等,经与区财政局、区科委充分讨论,拟定重庆市北碚区2018年创新驱动发展资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整个指标体系分为投入(20分)、过程(35分)、产出(15分)及效果(30分)4个一级指标,并设置了10个二级指标,16个三级指标。具体指标详见附件《北碚区2018年创新驱动发展资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及评分表》(附件2)。

三、绩效评价指标分析情况

按拟定的重庆市北碚区2018年创新驱动发展资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二级指标逐一分析。

(一)项目立项

1、项目立项

创新驱动发展项目以通过发放科技券的方式,大力培育科技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使创新驱动发展主体,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有其必要性、充分性、可行性。项目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设立、立项程序以及所提交的文件材料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按照《北碚区科技创新券实施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规范执行。

2、绩效目标明确性及合理性

设立的整体绩效目标依据充分,符合客观实际,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绩效目标所设定的绩效指标清晰、细化、可衡量,并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

(二)项目资金

1、资金到位率

根据《2018年北碚区创新驱动发展经费使用审批表》,2018年计划到位资金为83.2万元,实际到位资金为83.2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2、到位及时率

根据《关于下达区科委科技创新券资金预算的通知》、《下达2018年第二批创新驱动发展经费的通知》,2018年应到位资金共计83.2万元;及时到位资金为83.2万元,其中2018年5月区财政拨付第一批资金27.8万元,2018年12月区财政拨付第二批资金为55.4万元。资金到位较及时。

(三)组织管理

1、组织管理

创新驱动发展项目作为区财政局利用区级财政设立的创新驱动发展资金,以奖励性后补助方式支持本区域内科技型企业的技术创新活动,区科委指定了专人对项目全面负责,对实施过程中的项目进行管理,推动项目工作的开展,保证创新驱动发展的工作正常进行。

(四)项目管控

1、管理制度健全性

区科委建立了《北碚区科技创新券实施管理办法(试行)》,对项目工作进行了规范管理,管理制度较健全。

2、制度执行有效性

区科委按照《北碚区科技创新券实施管理办法(试行)》执行,对项目实施的人员条件、场地设备、信息支撑等基本落实到位。

但经过查看相关资料发现,区科委未完全按照制度要求执行。根据《北碚区科技创新券实施管理办法(试行)》,同一企业同一技术合同申领成果转化服务券,只能申领一次且一张。区科委2018年对重庆乾泰生物医药有限公司实际补贴两次共计8万元,其中第一批创新券兑换中补贴3万元,第二批创新券兑换中补贴5万元;同时两份合同合作方及合同名称不同。经科委解释2次补贴的主要原因系:第一批创新券评审时,履行金额未达到合同交易金额。

3、项目质量可控性

根据《北碚区科技创新券实施管理办法(试行)》,区科委组织实施创新券的政策的制定、决策指导、兑现拨付以及创新券申领工作以及在实施过程中的在线跟踪和服务,区科委会同区财政局、相关专家共同对项目对创新券的资金兑换进行审核,事后开展绩效评价,整个项目管控比较到位。 但经过查看相关资料以及现场走访发现也发现申领科技型企业服务券的企业,应该将该项资金用于研发活动或购买科技服务,但区科委并未关注相关企业是否将该资金用于研发活动或购买科技服务。 

(五)财务管理

1、管理制度健全性

区科委2018年未制定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对创新驱动发展专项资金的使用参照《重庆市北碚区科学技术委员会收支管理制度》。

2、资金使用合规性

资金拨付审批程序和手续较完整,项目资金支出基本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支出基本符合项目预算批复的用途况。但经现场走访发现:一是通过现场走访发现,无法核定申领企业的资金使用是否涉及科技研发及购买科技服务范围,对项目效益发挥有一定影响。二是存在企业创新券申请外包的情况。通过电话访问了解,企业与第三方签订协议,第三方代为企业申请创新券,申请成功后索取科技创新券面额的一半酬金,降低了科技创新券的实际效益和预期目的。

3、财务监控有效性

区科委建立了内控监控机制,对预算收支进行多方位的监管,项目资金支付审批程序和手续较完整,未发现异常情况,财务监控有效。

(六)产出数量

1、项目完成率

根据北碚区2018年科技创新券兑现汇总表,2018年科技创新券兑换企业数为116家。第一批科技创新券企业31家;第二批科技创新券企业85家。项目完成率为100%。详见下表:                                                    

                                                    单位:万元


科企服务券

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券

总计

批次

数量

金额

数量

金额

数量

金额

第一批

28

16.8

3

11

31

27.8

第二批

84

50.4

1

5

85

55.4

合计

112

67.2

4

16

116

83.2

(七)产出时效

1、补贴及时率

根据《关于下达区科委科技创新券资金预算的通知》、《下达2018年第二批创新驱动发展经费的通知》,项目资金分别于2018年5月、12月下拨区科委,区科委及时将补贴下发至各企业。

(八)经济效益

1、提高企业生产力

创新驱动发展资金大力培育以科技型企业为支撑、高新技术企业为骨干的创新驱动发展主体,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对提高企业的整体生产力有重大的经济意义。一是科技型企业利用创新券,一定程度上减轻了企业的成本。区政府对企业的支持、鼓励,帮助区中小科技企业,有利于激发相关企业对发展科技产业的热忱,提高企业的生产力,使之成为区经济持续发展的重要力量;二是加快创新驱动发展,有利于提高创新链和产业链的一体化程度,推动科技创新和经济发展深度融合,使创新成为经济发展的强大引擎;有利于以信息化、智能化为杠杆培育新动能;有利于优化配置资源,推动产业链再造和价值链提升,实现供需匹配和动态均衡发展,推动区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

(九)科技型企业可持续发展

1、行业可持续发展

创新驱动发展资金以兑换科技创新券的方式推动科技型企业的可持续发展。一是政府增加对科技型企业的投入,对类型企业产生积极的影响,让更多企业家投身于科技型企业,扩大科技型企业的规模。二是有利于促进企业科技产品的优化升级,企业根据自身产品的创新,塑造优质品牌,与时代发展需求匹配,进而使科技型企业可持续发展。

(十)满意度

1、企业满意度

根据对申领创新券的企业满意度的问卷调查结果,本次通过现场问卷收集有效调查记录5份,电话问卷收集有效调查35份。经统计,其中82.50%的企业对该项目的实行结果表示满意,17.50%的企业表示不满意。

不满意的主要原因:很多企业不了解项目的实施范围,部分企业对政策内容较模糊,宣传方式较单一。详见下表:

企业满意度结果统计表

序号

类型

满意度

1

政策的宣传方式

97.50%

2

申领程序

85.00%

3

科技创新券申领政策

95.00%

4

政策解读

52.50%

综合满意率

82.50%

四、绩效评价总体结论

经绩效评价工作组对北碚区2018年文化产业专项资金基础资料的收集、整理、统计、分析、综合;经专家评价组从项目投入、项目过程、项目产出、项目效果四个方面的指标进行评议打分为80.5分,项目绩效评价等次为: 良好 。项目效益主要体现在:  

一是减轻企业成本,提高企业生产力。项目的实施一定程度上为企业减轻了用于研发活动或购买科技服务的成本。区政府对企业的支持、鼓励,帮助区中小科技企业,有利于激发相关企业对发展科技产业的热忱,提高企业的生产力,使之成为区经济持续发展的重要力量。

二是推动科技创新和经济发展深度融合。项目的实施有利于提高创新链和产业链的一体化程度,推动科技创新和经济发展深度融合,使创新成为经济发展的强大引擎;有利于以信息化、智能化为杠杆培育新动能;有利于优化配置资源,推动产业链再造和价值链提升,实现供需匹配和动态均衡发展,推动区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

三是促进企业科技产品的优化升级,实现可持续发展。项目的实施让更多企业家投身与科技型企业,扩大整科技型企业的规模。同时有利于促进企业科技产品的优化升级,企业根据自身产品的创新,塑造优质品牌,与时代发展需求匹配,进而使科技型企业可持续发展。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项目的后期监管不到位

根据《关于印发北碚区科技创新券实施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区科委是创新券的组织实施部门,负责创新券的政策制定、决策指导、兑现拨付、以及创新券申领工作在线跟踪和服务。但经过现场了解相关情况发现,发现区科委未对企业后续资金使用情况未进行有效监督,存在的问题如:一是存在个别企业采用创新券申请外包的方式,企业与第三方签订协议,第三方代为企业申请创新券,申请成功后索取科技创新券面额的一半酬金,降低了科技创新券的实际效益和预期目的;二是按管理办法规定,该项资金用于研发活动或购买科技服务,但区科委未对科技型企业服务券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后续有效监督,不明确企业是否按管理办法使用资金,也存在个别企业截至现场评价日因不确定使用范围,该项资金仍未使用。

(二)项目资金持续效益发挥受影响

因创新企业服务券面值为0.6万元,基本上属于在科技企业信息管理系统登记的,都能拿到这个补贴,由于这个补贴金额较小,对企业起到的作用也非常有限,并不能有效的支持企业发展,部分企业也不愿意申领。经过调查,发现有申领企业于申领后不久便注销的情况,如:重庆白陆科技有限公司、重庆市玮坤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已经于2019年注销。项目资金的效益如何令人存疑。

(三)创新券宣传力度不足

创新驱动发展项目宣传力度有待加强,一是很多企业不了解项目的实施范围,部分企业对政策内容较模糊;二是根据现场访问了解到企业大多数是通过区科委口头宣传了解到此补贴资金,宣传方式较单一,范围面较狭窄。

六、主要建议

(一)进行项目期后的适当监管或指导工作,优化补偿机制

严格按照《关于印发北碚区科技创新券实施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对企业进行各阶段的监督,对企业创新券使用的范围进行管控和指导。对于面值为0.6万元创新企业服务券由于资金量小且分散,实施效果不明显,类似于 “撒胡椒面”的做法建议取消,相当资金预算并入科技成果转化服务类补助实施

(二)加强创新券的宣传力度

以《重庆市科技创新券实施办法》为基础,区科委利用多种渠道宣传创新驱动发展政策,加强对创新券相关政策的宣传力度,使申请企业能清晰了解到所补贴的资金适用范围、提高更多企业对该政策的知晓度,集中资金进行重点补助。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八)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九)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一)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682043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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