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碚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政策问答
日期:2023-08-03

1.问:北碚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方式是怎样的?

答:户籍在本区且符合“三对口”要求的适龄儿童就读小学,按照《北碚区义务教育阶段小学招生范围》《北碚区义务教育公办小学招生办法》等文件划片对口入学。初中实行“划片招生、学校对口”的方式入学。

2.问:什么是“三对口”入学?

答:学龄儿童与父(母)的户口、房屋产权证明(或房屋产权证、购房正式合同)和实际居住地一致,在对口学校入学。

3.问:如果户籍在北碚,但无法完全满足“三对口”入学要求的适龄儿童应该在哪入学?

答:我区严格按照《义务教育法》依法保障北碚户籍适龄儿童入学,由区教委在户籍地统筹安排学校入学。

4.问:北碚区户籍适龄儿童父母无自购房,房子是婆婆爷爷或外公外婆的,怎么入学?

答:北碚户籍适龄儿童因父母无自购房,自出生日起户籍一直挂靠祖父母(外祖父母),与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招生服务区常住的,视为符合“三对口”入学条件。

5.问:孩子入学年龄是如何界定的?能否申请延缓入学?

答:根据《重庆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规定,凡属本区户籍入学当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年满6周岁的儿童均应依法接受义务教育。确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向划片学校提出申请,学校核办后报区教委备案并坚持对其实施入学情况追踪。

6.问:在区外就读小学的本区户籍应届毕业生在哪入读初中?

答:在区外就读小学的本区户籍应届毕业生,确需回到户籍所在地就读初中的,由区教委在户籍地统筹安排学校就读。

7.问:孩子及监护人的户籍都不在北碚区,该怎样入学呢?

答:凡区外户籍适龄儿童、少年随其到碚务工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到我区居住,需在现居住地辖区学校就读的,由其法定监护人持本人户口簿、在碚合法工作证明、住(租)房证明和公安部门出具的流动人口居住证明等材料,向区教委指定的就读学校提出就学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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