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北碚区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第八届“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的通知
日期:2023-09-15

重庆市北碚区教育委员会

关于开展第八“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的通知


区内各中小学、中职学校: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举办第八届全国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活动的通知》(教政法厅函〔2023〕2号)、《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3年教育系统普法宣传活动的通知》(渝教策函〔2023〕3号)要求,市教委决定开展重庆市第八届“学宪法 讲宪法”系列活动。现将我区组织参加本次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3年6月至12月。

 二、活动项目

 本次活动分为线上活动和线下比赛两种方式进行。线上活动包括“宪法卫士”网络法治知识学习测评、网络风采展示(原演讲网络海选)。线下比赛包括学生演讲比赛和法治素养竞赛(原知识竞赛)两个项目。

 三、参赛范围

(一)线上活动:全区小学、初中、高中(含中职)学生,参赛学生应当为全日制正式学籍的在校生,所在学段以2023年9月以后为准。

(二)线下比赛:区教委组织选拔推荐小学组、初中组、高中组(含中等职业学校)选手参加演讲比赛和法治素养竞赛,各项比赛每组别限推荐1人。参照教育部赛制,参加过前七届全国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且获得过市级决赛冠军或全国冠亚季军的选手,不再参加本届线下演讲比赛和法治素养竞赛市级决赛。

四、活动安排

线上活动在普法网上进行(网址:https://static.qspfw.moe.gov.cn/xf2023/index.html)

(一)“宪法卫士”网络法治知识学习测评。广泛组织中小学生参加普法网“宪法活动”专栏“宪法卫士”网上法治知识学习和测评。各级各类学校要早布置、早安排,确保在10月25日前各校参测率不低于90%,力争实现全覆盖,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有条件的学校要利用道德与法治课、班队(团)会、计算机课、延时服务课等在校内组织学生完成学习测评,不得给家长增加负担。活动参测率将作为市级比赛优秀组织奖主要依据,同时纳入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及学校绩效考核工作测评内容。

(二)网络风采展示活动。“网络风采展示”演讲比赛选手应通过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以下简称普法网)完成2023年“宪法卫士”行动计划相应年级的在线学习、练习与综合评价并获得“金牌”称号后,于9月12日前上传演讲视频参加普法网“网络风采展示”。普法网将遴选出全国小学、初中、高中组优秀学生各6人,直接参加全国总决赛演讲比赛,不占用所在区县推荐名额。(详见普法网公布的《第八届全国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网络风采展示”活动通知》)。

(三)演讲比赛和法治素养竞赛。市级决赛时间:2023年10月14日、15日(星期六、星期日)。

 1.法治素养竞赛:分两轮进行。第一轮采用计算机答题的形式,集中在指定场所进行。各组别成绩前20%进入第二轮,分数相同的以电脑交卷时间先后计算排名。第二轮采取现场口述回答论述题、问答题的方式进行。

 2.演讲比赛:分为半决赛、决赛,均为现场比赛。半决赛各组别排名前20%的选手进入决赛。决赛采用命题演讲形式进行。命题演讲题目拟于10月10日左右在市教委官方网站“专题专栏—教育法治”栏目中公布。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提高思想认识。全国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是教育部组织的全国性普法教育活动,中共中央《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明确要持续开展此项活动。各学校务必高度重视,提高思想认识,切实把宪法学习宣传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实际抓紧制定活动方案,广泛组织动员,确保活动安全有序开展。

(二)落实责任,加强工作保障。各校要尽快部署实施,明确分工、落实责任,让各学校、干部师生及时了解并广泛参与本次活动。市级比赛领队要切实承担本代表队的组织协调和管理责任,做好安全稳定和思想稳定工作,防止出现任何风险和事故,积极化解矛盾纠纷。要在普法工作经费中安排专项资金保障活动开展。

(三)大力宣传,加强信息报送。各学校要采取多种方式,做好新闻宣传工作,扩大活动影响,营造尊崇宪法和法律、学习宪法与相关法治知识的良好氛围。要探索青少年宪法教育的新途径、新方式,不断增强学习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各校要及时将本学校活动过程中的信息、图片向区教委和普法网报送。

联系人:杨伦,联系方式:68290099,电子邮箱:bbjwabk@126..com。


重庆市北碚区教育委员会  

   2023年9月5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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