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北碚区教育委员会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日期:2019-09-25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教育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定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教育政策,指导全区教育工作。

2.负责全区教育系统党的组织、宣传、统战、群团工作,对全区教育工作的重大问题进行审议和决策,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按管理权限考核任免科室的领导干部和学校党政领导干部。

3.负责全区各级各类教育统筹规划和管理,管理区属学校、所属事业单位,负责全区教育体制改革,负责高中阶段及以下学校的布局结构调整;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课程教材建设及教育科研工作;负责教育统计、信息工作。

4.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负责义务教育的指导与协调,组织实施促进公共教育资源进一步向农村地区倾斜的政策措施,实施基础教育教育改革;指导普通高中教育、幼儿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5.负责全区教育督导工作;负责全区基础教育发展水平、质量监测工作,负责对区有关职能部门、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教育机构的教育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

6.指导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的发展与改革,组织实施深化职业教育改革的政策措施,指导职业院校提高办学水平和质量。

7.负责本部门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审计监督教育经费的使用;负责教育经费的安排和预决算工作;负责教育援助的管理;监督检查招生经费收支情况。

8.统筹管理、协调民办教育,拟定民办教育管理的政策措施,规范办学秩序,承担民办教育监管的责任。

9.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德育、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和国防教育等工作。

10.主管全区教师工作,负责实施教师资格制度,指导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负责教育系统机构编制、人事和社会保障及教育培训、人员调配、职称评定工作。

11.负责全区高中及以下学历教育、学籍管理、招生及有关考试工作。

12.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大学中专招生、自学考试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负责本区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工作和成人高校招生考试工作;负责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负责管理招生考试的报名、考试、保密、宣传、科研、咨询、指导、监督等工作。承担引导普通高校大学生就业、创业工作。

13.归口管理教育系统的对外交流和外事工作;负责与国际及港澳台地区的教育合作、交流;指导教育系统侨务工作。

14.负责全区的语言文字管理工作;拟定语言文字工作中长期规划;负责普通话培训测试工作。

15.负责对各类学校的国有资产进行宏观管理;指导学校建设、教育装备、教育产业、勤工俭学、学校后勤改革工作。

16.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机构设置。

1.办公室

工作职责:负责机关政务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信息、修志、后勤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以及政务公开、新闻发布等工作;负责重大决策事项的督查督办;负责机关人员、经费管理工作。

2.组织干部科(加挂党建科牌子)

负责教育系统党建、党务、统战、侨务、港澳台、民族和宗教工作;负责教育系统意识形态、思想政治和宣传理论工作;协助管理教育系统处级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负责教育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管理、干部培训工作;负责管理离休和副处级及以上退休干部;负责办理基层单位领导干部及党员因私出国出境的政审工作。

3.教育督导室(挂北碚区政府教育督导室牌子)

负责对本区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贯彻执行教育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实施教育目标、实现管理效益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指导、评估;对本区有关职能部门、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履行教育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教育行政执法工作;办理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负责对本区中等及以下各类学校、教育机构的布局进行规划与调整。

4.基础教育科

负责统筹管理并指导全区普通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负责中小学招生考试及学籍管理工作;指导推进基础教育改革工作;指导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指导推进九年义务教育、特殊教育和扫盲教育工作;指导学前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工作;指导中小学德育工作;统筹本区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招生考试及自学考试等工作;督促和指导区教师进修学院、区教育考试中心等教育机构履行教育教学相关业务管理职能。

5.财务基建科(挂教育产业办公室牌子)

负责教育系统财务、审计、后勤工作的管理和指导;负责教育经费管理;承办教育扶贫、救灾和学生资助工作;负责本系统各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负责教育系统的校舍、场地、设施、设备、基本建设、教育教学仪器和教育技术装备管理;指导本系统校办产业和勤工俭学工作。

6.综合教育科

负责统筹管理并指导中初等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的教育教学工作;负责中职学校招生及学籍管理工作;负责推进中职学校与行业、企业的结合;负责学校体育、卫生和艺术教育管理指导工作;管理民办教育审批、年检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学校国防教育和军训工作。

7.人事科

负责教育系统人事、人才、编制工作;负责工资福利管理;管理指导教师队伍建设;负责组织实施教师资格制度;指导全区语言文字规范化建设。

8.安保科

负责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处置教育系统突发事件;指导教育系统建立健全学生意外伤害保障机制和学校安全防范体系;负责学校安全与法制工作的宣传教育;牵头校园及其周边综合整治工作;负责教育系统安全稳定的督查和考核评估;负责防范和处理邪教工作;负责教育系统信访工作。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18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主要包括:重庆市北碚区教育委员会(本级)、重庆市北碚区考试中心、重庆市北碚区教师进修学院、北碚区教育内部审计中心、北碚区教育事务管理中心、北碚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北碚区中小学卫生保健所、北碚区教育后勤管理中心、重庆市兼善中学、重庆第二十三中学校、重庆市兼善中学蔡家校区、重庆市北碚区职业教育中心、重庆第四十八中学校、重庆市朝阳中学、重庆市北碚区田家炳中学、重庆市北碚区晏阳初中学、重庆市夏坝中学、重庆市天府中学、重庆第一一八中学校、重庆市第一二二中学校、重庆市江北中学校、重庆市北碚区王朴中学校、重庆市北碚区柳荫中学校、重庆市北碚区莲华中学校、重庆市北碚区朝阳小学校、重庆市北碚区人民路小学、重庆市北碚区实验小学、重庆市北碚区中山路小学校、重庆市北碚区梨园小学校、重庆市北碚区天生桥小学、北碚区特殊教育学校、重庆市北碚区水土镇教育管理中心、重庆市北碚区静观镇教育管理中心、重庆市北碚区复兴镇教育管理中心、重庆市北碚区柳荫镇教育管理中心、重庆市北碚区三圣镇教育管理中心、重庆市北碚区金刀峡镇中心小学校、重庆市北碚区北温泉街道教育管理中心、重庆市北碚区龙凤桥街道教育管理中心、重庆市北碚区歇马镇教育管理中心、重庆市北碚区澄江镇教育管理中心、重庆市北碚区东阳街道教育管理中心、重庆市北碚区文星小学、重庆市北碚区施家梁镇教育管理中心、重庆市北碚区人民路小学蔡家校区、重庆市北碚区童家溪镇教育管理中心、重庆市北碚实验幼儿园、重庆市北碚区朝阳幼儿园、重庆市北碚区东阳小学、重庆市北碚区华光小学、重庆市北碚区状元小学、重庆市北碚区缙云幼儿园、双凤幼儿园、澄江幼儿园、重庆市北碚区黄桷幼儿园、两江名居小学、北碚区凤林小学、重庆市北碚区朝阳小学两江校区、重庆市北碚区陵江小学、重庆市北碚区朝阳小学金兴校区。

(四)机构改革情况。

按照重庆市机构改革方案要求,本部门不涉及机构改革。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124,682.90万元,支出总计124,682.90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646.28万元、下降5.78%,主要原因是2018年度单位退休职工基本离退休费改由社保发放,造成收支均一定幅度减少。本部分的收入总计包括收入合计、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包括本年支出合计、结余分配、年末结转和结余。

2.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124,346.15万元,较上年决算减少5,531.23万元,下降4.26%,主要原因是各单位退休职工基本离退休费改由社保发放,造成收入减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1,046.50万元,占97.35%;事业收入3,233.55万元,占2.60%;其他收入66.09万元,占0.05%。此外,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4.13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332.64万元。

3.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122,421.9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9,574.59万元,下降7.25%,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基本离退休费改由社保发放,且2018年离退休人员健康休养费在年终未发放,而上年在年内完成了发放,造成支出减少。其中:基本支出105,415.79万元,占86.11%;项目支出17,006.20万元,占13.89%。

4.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2,260.9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928.35万元,增长579.71%,主要原因是因政府采购资金占款导致结转结余资金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21,046.5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830.86万元,下降6.80%。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基本离退休费改由社保发放。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1,468.40万元,增长21.56%。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2018年扩大学前教育资源补助资金1200万元,2018年中职骨干专业项目建设补助资金200万元,2018年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中央和市级专项资金890万元,2018年校园安保人员经费市级补助资金249万元,2018年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中央和市级资金3382万元以及对中职、学前、义务教育的资助资金等。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330.00万元。

2.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20,137.0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1,856.54万元,下降8.98%。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基本离退休费改由社保发放,且2018年离退休人员健康休养费在年终未发放,而上年在年内完成了发放,造成支出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0,558.93万元,增长20.65%。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了资助、中职骨干专业补助、扩建学前教育资源补助等项目。

3.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239.5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09.50万元,增长275.61%,主要原因是因政府采购资金占款导致结转结余资金增加。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32万元,占0.0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32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因物价上涨等原因导致办公费略微增加。

2)教育支出94,610.70万元,占78.7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1,063.39万元,增长28.64%,主要原因是结转项目资金当年实现支出,以及年中追加安排项目较多,如学生资助、扩大学前教育资源补助等。

3)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3,549.24万元,占11.28%,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029.68万元,下降7.06%,主要原因是基数调整导致支出下降。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902.58万元,占5.75%,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12万元,下降0.06%,主要原因是基数调整导致支出下降。

5)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05万元,占0.0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5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的其他安全生产监管支出1.05万元。

6)住房保障支出5,015.38万元,占4.1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70.21万元,增长10.35%,主要原因是教职员工正常调资晋级后工资基数调整,导致住房保障支出增加。

7)其他支出57.79万元,占0.0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7.79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了文星小学、东阳小学、凤林小学等学校的乡村少年宫项目。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3,342.9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0,824.6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3,084.12万元,下降12.59%,主要原因是离退休人员健康休养费年终前未发放,而上年在年内进行发放。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公用经费12,518.3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05.31万元,增长8.73%,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了相关经费的开支。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等。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57.7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6.31万元,下降22.01%,主要原因是学校乡村少年宫项目较去年减少。本年支出57.7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6.31万元,下降22.01%,主要原因是学校乡村少年宫项目较去年减少。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232.17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3.45万元,下降9.17%,主要原因贯彻厉行节约的要求,严格对三公经费的支出进行控制,造成支出减少。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8.99万元,下降7.56%,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10.44万元,主要是用于朝阳小学到芬兰参加2018年第五届中芬基础教育研讨会暨芬兰教育高级研修班项目。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增加10.44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该因公出境项目为年中追加安排。较上年支出数增加8.35万元,增长399.52%,主要原因是2018年因公出境项目时间较长,距离较远,费用增加。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本单位2018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未发生公务车购置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与上年一致。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212.59万元,主要用于市内因公出行、财政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3万元,下降9.66%,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8.43万元,下降7.98%,主要原因是本年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

公务接待费9.14万元,主要用于兼善中学接待比利时大学生交流产生的相关接待费用。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1.15万元,下降54.95%,主要原因是原预算的义务教育合格区县全国验收推迟至2019年。较上年支出数减少8.92万元,下降49.39%,主要原因是一是厉行节约,二是2018年的义务教育合格区县全国验收推迟至2019年。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3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65辆;国内公务接待168批次1,698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8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53.88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3.27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8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39.04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信息网络通讯费、培训等、差旅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8.20万元,增长82.70%,主要原因是因财政预算口径管理要求,2018年列收列支资金安排的项目支出归口到行政运行20501科目,列报机关运行经费。另培训费、差旅费等略有增长。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65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10辆、机要通信用车10辆、应急保障用车45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2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8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474.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240.2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33.77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学校设施设备。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1275.92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因资金按时拨付到位,我区校园安全各项工作得以顺利实施,为全区师生提供了一个良好、安全的学习环境。使得我区在2018年中,无一例学生溺水死亡事件的发生,为发生一起安全责任事故,全区校园安全平稳可控。

(二)绩效目标自评结果。

校园安保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完成情况较好。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275.92万元,执行数为1231.5155万元,完成预算的97%。主要产出和效果:2018年校园保安项目资金12,759,200元预算,实际使用12,315,155元,均在2018年年内完成使用和支出。其中校园保安工资支出11,527,843元;校园视频监控平台维护支出63,800元;校园安防器材购置支出239,912元;校园视频监控平台线路租用支出483,600元。由于该项资金按时拨付到位,我区校园安全各项工作得以顺利实施,为全区师生提供了一个良好、安全的学习环境。使得我区在2018年中,无一例学生溺水死亡事件的发生,为发生一起安全责任事故,全区校园安全平稳可控。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为预算和实际使用金额存在差距,一是因为多数招标项目集中采购中的价格下降;二是预算中有新增学校,但由于新增学校还未建成,故没有产生费用。下一步改进措施,将强化预算的时间进度要求,按时拨付安保人员工资,同时提高校园监控的使用效益。

绩效目标自评具体情况见下表:

 

(三)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绩效评价结果。

2018年校园保安项目资金12,759,200元预算,实际使用12,315,155元,均在2018年年内完成使用和支出。分别从校园保安工资支出11,527,843元;校园视频监控平台维护支出63,800元;校园安防器材购置支出239,912元;校园视频监控平台线路租用支出483,600元。

因资金按时拨付到位,我区校园安全各项工作得以顺利实施,为全区师生提供了一个良好、安全的学习环境。使得我区在2018年中,无一例学生溺水死亡事件的发生,为发生一起安全责任事故,全区校园安全平稳可控。

下一步,将强化预算的时间进度要求,按时拨付安保人员工资,同时提高校园监控的使用效益。同时,通过项目资金情况、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等进行绩效自评,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完善工作机制,有效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率。

(四)以财政局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2018年度本单位没有以财政局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重庆市北碚区教育委员会办公室,023-68318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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