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水运工程设计、施工、监理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交办水函〔2024〕309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组织本省从业单位在全国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信用系统”,网址:https://wtis.mot.gov.cn/credit/)填报信息,该工作须在2024年4月12日前完成。逾期未填报信息的企业将无法取得2023年度全国信用评价结果。
部水运局通过对比历年参与信用评价企业名单,梳理形成了未注册企业名单(见附表1),相关企业应尽快在“信用系统”中开展信用信息填报工作,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按照《通知》要求做好组织工作。同时,部水运局对近年注销或停止水运业务的企业(见附表2)进行了汇总,现予以公开,本年度信用评价工作结束前未在“信用系统”填报信息的将不再保留其相关历史数据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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