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之年,是我区“交通强市”建设攻坚克难之年。按照区委、区政府和市交通运输委工作安排,为深入推进我区“路长制”建设,加快补齐农村公路管养短板,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2024年工作要点。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的重要批示精神,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农村公路“路长制”运行长效机制的通知》(交办公路〔2022〕80号)、《重庆市农村公路“路长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农村公路“路长制”运行长效机制的通知》(渝交路长〔2023〕1号)等文件工作要求,按照“县道县管、乡村道乡村管”的原则,深化全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进一步细化镇(街道)、村(社区)路长职能职责和责任清单,确保依法尽职履责,促进基层两级路长深度参与农村公路建管养全过程,常态化推动“路长制”落地见效,初步实现由“路长制”向“路长治”的转变。
二、重点任务
(一)压实工作责任。按照《关于印发重庆市全面实施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方案通知》(渝府办发〔2021〕59号)的要求,各镇街设立路长应分别对本辖区农村公路的建设、管理、养护、运营及路域环境整治等工作负直接责任,要通过“路长制”相关会议,研究部署相关工作,深度参与建管养全过程管理,解决管养机制缺失、养护资金短缺等问题,健全公众参与的监督机制,加大沿线群众参与管护公益性岗位的开发力度,完成好上级路长和区领导小组办公室交办的工作任务。
(二)强化要素保障。各镇街要进一步完善组织保障体系和机制,并结合自身财政经费运行情况,为镇(街)路长、村(社)路长常态化运行提供的必要条件,并定期检查村(社)路长履职情况,做好记录,确保“路长制”常态化有效运转。
(三)落实群众监督。继续做好各级路长信息公示,及时公开新建公路路长信息,路长有变动的要及时更新,进一步让广大人民群众共同参与监督。
(四)细化路权管理。各镇街要联动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和公安交警部门,严厉打击超限超载、非法侵占破坏沿线设施、违规占用公路经营等各类违法行为,加强农村公路日常管理及沿线路产路权管理保护。要健全完善工作巡查处置机制,对辖区管护路段开展定期和不定期巡查,镇(街)路长每月不少于1次,村(社)路长每周不少于1次,汛期、恶劣天气、重大活动、重要节假日等应加大巡查频率,对巡查中收集发现的问题,及时记录并处置,严格按照“巡查-处治-销号-复核”四步法流程实施闭环管理。要加强农村公路交通安全隐患治理,加大地质灾害易发多发路段的管控力度,落实属地责任,重大问题要及时报告并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处置。
(五)提升路域环境。各镇街要结合“最美农村路”示范创建,做好日常清扫保洁,探索通过设置围栏、排水设施、绿化等方式,积极推进“路田分家”、“路宅分家”工作,推进农村公路绿化、亮化、美化工程。
(六)规范档案收集。各镇街要注重巡查过程中文字、图片、影像资料收集、整理,规范填写相关表格;对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实行“清单+闭环”管理模式,确保问题应清尽清,应改尽改;对档案资料分类归档,有序存放。
(七)加强信息报送。各镇街应将“路长制”日常工作进展、专项任务完成、应急突发情况处置等信息及时报送至区路长办,为实施和推进“路长制”工作提供高效信息保障。
(八)深化统筹保障。区路长办、各镇街要加强组织,每年有计划的召开“路长制”联席会议、开展乡村道路“三员”培训,进一步完善镇街、部门沟通和协作配合机制,落实相关职能职责,形成工作合力。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镇(街)路长、区级路长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进一步提高站位,增强思想自觉、行动自觉,推动“路长制”从“有名有责”到“有能有效”,切实做到管路有责、护路担责、守路尽责。
(二)推进制度创新。各镇街要及时总结梳理本辖区“路长制”运行好的经验做法,细化创新组织体系、完善协调机制、压实管理职责、高效顺畅运行、有力监督考核等方面的工作举措,确保“路长制”工作落在实处,取得实效。
(三)严格督促考核。各镇街每年9月15日前向区路长办报送“路长制”落实情况。区路长办每年10月底前对各镇街工作开展的情况进行督导考核,对“路长制”的开展情况进行通报,确保各项任务取得实效。
(四)营造共治氛围。各镇街、区级路长会议成员单位要多形式、多角度、全方位宣传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推进情况,及时报道管理成效,介绍推广经验,积极参加“最美农村路”和“最美路长”评选活动,提高群众对农村公路管理工作认知水平,努力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农村公路治理新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