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30,下午14∶00—18∶0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办公地址:重庆市北碚区碚峡西路3号
联系电话:023-68862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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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贯彻执行交通运输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区交通发展战略、政策和实施细则,负责交通运输经济运行监测,研究交通运输业发展趋势和重大问题,指导交通行业的体制改革和结构调整。
(二)拟订全区综合交通发展战略,构建综合交通运输网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全区综合交通运输规划、综合交通建设规划和公路水路交通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编制公路建设、航运发展、港口布局、岸线使用、枢纽站场、运力调整等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交通行业综合统计工作;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拟订有关政策和标准并监督实施。
(三)综合平衡全区交通运力,构建全区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组织公路、水运、公共客运等运输方式,协调轨道交通运输工作。
(四)承担全区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管责任;监督实施道路、水路运输有关政策、准入制度、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指导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和管理工作;指导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工作。负责辖区物流企业、货物运输企业、道路旅客运输企业、机动车维修企业、驾驶员培训学校等方面的行业管理工作。
(五)承担辖区内河交通安全监管责任;指导和协调全区水上交通管制、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检验、登记和防止污染、救助打捞、通信导航及危险品运输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和协调船员管理有关工作:负责术上交通安全事故、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置,依法组织或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六)负责提出全区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按区政府规定权限审批和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负责所属单位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
(七)承担全区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监督实施公路、水路工程建设相关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做好辖区内高速公路、地方公路、港口、码头、航道、枢纽站场等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协调、配合工作;监督区内交通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
(八)负责全区公路路产路权管理和保护;负责组织货运车辆超限运输治理工作;协调市级管理的海事、港航、交通综合执法等管理机构的涉地相关工作。
(九)承担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应急管理工作;协调全区交通重大、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和处置,指导全区交通行业应急预案的制定和体系建设;按规定组织协调重点物资、紧急客货运输和高峰客运;负责全区交通战备工作。
(十)推动交通行业科技进步,负责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材料在交通行业的推广和应用;指导全区公路、水路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组织和管理交通运输行业信息化建设;指导交通行业职业技能技术培训工作。
(十一)负责交通行业对外交流工作,指导利用外资工作;组织开展区域交流合作工作。
(十二)承担全区交通行业精神文明建设责任,负责交通行业宣传工作。
(十三)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一)党政办公室职责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重要事项督查督办,承担机关文秘、会务、机要、档案、保密、统战、双拥、教育培训、政务公开、信息宣传、政务值班、机关后勤管理等工作;承担机关和指导所属单位组织人事、劳动工资、机构编制工作;负责交通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党群、纪检、监察工作。指导交通行业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二)政策法规科
组织开展交通运输行业发展战略和产业政策研究,收集行业发展相关信息、动态,负责行业改革与发展调查研究,并提出对策和建议;协调交通行政执法工作;指导行业体制改革;承担有关综合性材料起草工作;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承办相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两会议案提案办理工作;负责系统信访稳定工作。
(三)规划建设管理科
组织拟订全区综合交通规划及有关专项规划、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提出有关专项资金投资政策和资金安排建议并监督实施;承担有关交通项目建设的前期工作和后期评估工作;承担行业统计分析、交通扶贫工作;负责全区普通干线公路建设、农村公路建设以及服务设施等的计划编制与下达;监督实施公路、枢纽站场等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相关政策、制度和标准;负责全区公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市场监管和行业指导,按规定对相关交通建设工程造价、质量安全进行监督管理;按权限承担普通公路的工程设计审核、施工许可和竣工验收等工作;加强交通运输行业发展统筹管理。
(四)财务科
组织拟订并监督执行交通运输行业有关资金和财务管理制度;负责编制并实施部门预决算;承担会计核算和财务人员培训管理;承担系统内部审计;承担各类财务报表填报工作;负责财务档案的传递和保管;负责交通运输行业劳动工资统计汇总;监督指导所属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指导行业投融资工作。
(五)行政审批科
负责机关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指导和规划本系统行政审批工作;按照“三集中、三到位”的要求,相对集中机关有关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和审批,组织协调相关事项的论证、审查等工作;组织推进机关行政审批服务便民化、标准化和相关电子政务工作;具体管理机关政务服务窗口。统筹协调交通行业信用体系建设。
(六)公路管理养护科
贯彻执行有关公路管理的法规、规章及方针政策;监督实施公路路政、养护、运营的相关政策、制度和标准;监督指导好乡道、村道的养护管理工作;组织对地方公路养护年度目标的检查与考评;承担公路养护市场监管工作,按规定对公路养护工程造价、质量安全进行监督管理;组织协调行业有关重大科技项目研究,技术引进与开发,科技成果鉴定,转化和推广应用工作;指导行业生态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承担行业信息化、技术标准等工作。
(七)综合运输管理科(交通战备办公室)
贯彻执行道路、水路和城市公共运输的相关政策、制度和标准并监督实施;承担道路和水路运政、客运市场监督管理有关工作;负责综合交通运输协调与衔接,组织编制和监督实施运输发展规划、运力和线网布委规划;组织和监督实施紧急客货运输和春运工作;协调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负责有关道路和水路运输经营资质、从业人员资质管理;承担汽车维修行业管理有关工作,指导运输场站管理;承担水路工程建设市场监管工作,按规定对管辖权内的水路工程造价、质量安全进行监督管理;指导港口、航道等水路设施的维护及养护工作;承担港口和航道管理、水上交通安全监督、地方海事行政管理有关工作;负责渔业船舶检验监督管理和行业指导工作;负责运输量综合统计;按规定拟订和实施全区国防交通物资储备计划,调动国防交通物资;指导、监督和协调全区国防交通;负责指导推动道路运输领域网约车司机、货车司机群体党建工作。
(八)铁路民航发展科
负责配合市级部门做好全区铁路、民航、高速公路等重大项目建设发展规划,承担全区铁路、民航、高速公路等重大项目建设征地、拆迁、安置等相关协调工作。
(九)安全监督科
负责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相关政策、制度和标准的监督实施;组织、协调和指导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负责行业安全事故统计分析,依法组织或参与有关事故处理;承担所属单位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推动行业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组织、协调和指导相关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