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碚经信〔2024〕148号
重庆市北碚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重庆市北碚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开展2024年北碚区微型企业创业补助
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园城公司,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有关单位、企业:
为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推动中小微企业铺天盖地发展,按照《中共重庆市北碚区委办公室 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碚区民营企业“铺天盖地”“顶天立地”发展五年培育计划〉的通知》(北碚委办〔2020〕56号)文件要求,现就做好2024年北碚区微型企业创业补助资金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领域和方向
详见申报指南。
二、申报条件
详见申报指南。
三、工作要求
(一)所有项目由企业自愿申报,申报企业对申报数据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二)各街镇和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政策宣传,提高政策知晓度,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及时申报。
(三)对列入严重失信主体“黑名单”,受到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的企业,不纳入支持范围。
(四)区发展改革委会同区经济信息委加强对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任何企业、单位和个人不得骗取、冒领、挤占、截留和挪用专项资金,如有违反,一经查实,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规定追究相应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附件:1.微型企业创业补助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2.北碚区区级鼓励类行业界定
重庆市北碚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重庆市北碚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11月12日
(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023-68208879)
附件1
微型企业创业补助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一、支持对象
凡在北碚区域内投资创业的创业者(公司为法定代表人、个人独资企业为投资人),且属于高校毕业生(大专及以上、毕业5年以内)、返乡农民工、登记失业人员、军队复员人员等“四类人群”创办的区级鼓励类发展行业的微型企业(按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认定标准认定)。
二、申报条件
1. 创业者具有创业能力,男性不超过60周岁,女性不超过55周岁。获得国家专利授权,且在行业领域具有较长从业经历(20年以上)或较高知名度的身体健康的申请者,男性可放宽至70周岁,女性可放宽至65周岁。
2. 创业者无其他在办企业,且未享受过微型企业创业补助(含资本金补助)。
3. 属于“四类人群”的创业者出资比例应高于全体投资者出资额的50%。
4. 创业者夫妻双方均符合微型企业扶持政策的,只能对其中一方给予创业补助。
5.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设立登记的微型企业。
6. 企业需具备独立的经营场所(入驻孵化园、创业孵化基地和工业园区企业除外)。
7. 所属行业为区级鼓励类行业,且符合行业规模标准的企业。
8. 按规定需取得行政许可后方可从事经营的,微型企业应当取得相应许可证或批准文件。
9. 企业正常从事经营活动,未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且无不良信用记录。
10. 本年内申报享受过同一类型政策的,不得申报本政策。
三、补助标准
对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成立的微型企业,给予一次性补助资金不超过1万元/户,结合年度预算金额和企业申报时序实施。
四、申报材料
(一)户籍证明材料。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二选一)。
(二)“四类人群”证明材料
1. 返乡农民工。身份证及户口簿复印件(户主页和申请人页),外出务工经商的证明材料(村委会出具)(详见附件1-3)。
2. 军队复员人员。退出现役证件复印件,自主择业相关证明。
3. 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失业登记证复印件或就业失业登记系统查询证明。
(三)填报《北碚区微型企业创业补助申报表》(详见附件1-1)。
(六)企业纳税申报情况。2024年第三季度的企业所得税月(季)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重庆市电子税务平台打印,带有税务部门电子公章)。
(七)申报人员为已婚或离异的需提供结婚证或离婚证复印件,其他人员需提供单身申明(详见附件1-4)。
(八)其他按规定需提供的材料。电子商务类微型企业还需提交开户银行交易流水账单、网上交易记录和快递回单等。
五、工作流程
(一)企业申报
企业申报时间为2024年11月12日至11月18日。申报企业将申报资料胶装成册,提交至所在镇街、园区,并将申报材料盖章后的PDF扫描件和附件1-1可编辑电子件报送指定邮箱bbqjxw@163.com。
(二)资料审核
1.现场审核。由各街镇、园区安排专人对申报企业进行现场核查,并填写《北碚区微型企业创业补助专题评审现场核查表》(详见附件1-2),于2024年11月22日前将企业申报资料和实地核查表均签字盖章后报送至区经济信息委企业服务科419室。
2.真实性审核。由区经济信息委组织专家组或聘请第三方服务机构对申报材料进行真实性审查。
3.会议评审。由区经济信息委会同区发展改革委组织行业部门等相关单位进行创业补助评审,根据真实性审核和现场核查情况,确定拟支持企业名单,出具会议纪要。
(三)名单公示
对拟支持微型企业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项目名称、企业名称、支持资金等。
(四)资金拨付
经公示无异议,由区发展改革委按照相关程序及时将补助资金拨付到企业。
附件:1-1.北碚区微型企业创业补助申报表
1-2.北碚区微型企业创业补助专题评审现场核查表
1-3.返乡创业农民工证明(参考模版)
1-4.单身申明具结书(参考模版)
附件1-1
北碚区微型企业创业补助申报表
(微型企业填报)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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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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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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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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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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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所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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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身份资格 |
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军队复员人员返乡农民工 | ||||||||||||
人员身份资格 证件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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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身份资格 证件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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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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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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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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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积 (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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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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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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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营业收入(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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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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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出资金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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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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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业人数(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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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出资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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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投资人 姓名 |
证件名称 |
证件号码 |
出资 金额 |
出资 比例 |
是否属“重点人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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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承诺:以上内容及相关证明材料真实有效;本人在本市无其他企业投资;本人及配偶未享受过微型企业扶持政策。本企业已知晓并愿意遵守关于创业补助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承诺将创业补助资金全部用于企业的生产经营,并自愿接受相关部门监督检查。如有违反,自愿承担全部后果及相应的法律责任。
申请人签字: (企业公章)年月日 | |||||||||||||
街镇、园区 现场审核 意见 |
1.申报项目是否属实是否
2.申报资料是否与原件一致是否
现场核查人员 (公章):
年月日 |
申报资料真实性审查意见 |
(申报材料是否符合申报条件):
审核人(公章): 年月日 |
区经济信息委意见 |
(是否推荐上报创业补助评审会议):
负责人(公章): 年月日 |
微型企业 发展创业 评审会议 意见 |
(根据评审会议纪要精神,确定企业是否为拟支持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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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说明: 1.申请书中“人员身份资格”只能选取1项。
2.如其他投资人中有属于“重点人群”的投资人,该投资人应提交属于“重点人群”的证明材料。
3.现场核查应至少2名人员共同实施。
4.本表双面打印。
附件1-2
北碚区微型企业创业补助专题评审现场核查表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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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 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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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住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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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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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查内容 | |||||||||
核查人员填写 |
企业填写 | ||||||||
是否 开业经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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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项目是否与核准经营范围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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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工人数(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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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者身份资格是否与申报内容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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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规模是否与 申报内容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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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纳社保人数(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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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地条件是否与申报内容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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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有资金投入 情况(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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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负责人 意见 |
以上情况属实。如有虚假,本人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签字:(企业公章) 年月日 | ||||||||
核查意见 |
核查意见(与申报内容是否一致):
核查人员: 年月日 |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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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说明:1.本表需拍照取证,照片内容应包括企业经营场地、企业营业执照、抽查人员等。
2.回访过程中发现微型企业存在其他问题的,可在“备注”栏补充说明。
附件1-3
返乡创业农民工证明
(参考模版)
兹有 镇(街道) 村(社区)返乡农民工:
(身份证号码: ,电话号码: ),自 年开始在 务工,于 年 月返乡。现在 区(县) 镇(街道)创办 公司(实体),其属返乡创业农民工。
情况属实,特此证明。
证明单位(印章): 村(居)民委员会
年 月 日
附件1-4
单身申明具结书
(参考模版)
本人 (身份证号: ),现婚姻状况为(勾选一项):未婚 离异后未婚 丧偶后未婚。
以上情况均属实,如有不实,本人愿自负所有法律责任。特此具结。
具结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2
北碚区区级鼓励类行业界定
一、文化创意产业
结合北碚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特点,将休闲书吧、特色文化主题休闲农家乐(园艺、陶吧、奇石、文化沙龙等),粮食画、叶脉画、刻瓷、剪纸、布艺、刺绣、雕刻艺术品、玻璃器皿刻艺、艺术表演、文化经济咨询服务等纳入市级鼓励发展产业;将草鞋、竹编、花木蟠扎、草编等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目录,文化体育用品销售等纳入区级鼓励发展产业。
二、节能环保产业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版》(国家发改委2013年第21号令)和《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1)认定,以国家鼓励类为主,结合北碚节能环保产业发展特点(国家限制和淘汰的产业除外),将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节能环保材料、器具批发零售业;生产制造节能灯、LED照明和太阳能灯具业;污水、垃圾处理与综合利用业;生产制造环保材料业;节能环保咨询服务业等纳入区级鼓励发展产业。
三、特色效益农业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版》(国家发改委2013年第21号令)和《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1)认定,以国家鼓励类为主,结合北碚农、林、牧、渔业发展特点(国家限制和淘汰的产业除外),将现代农副产品中的蔬菜、花木、林果种植纳入区级鼓励发展产业。将都市休闲农业、生态高效农业建设,生态种植技术开发与应用,绿色无公害饲料及添加剂研究开发,农村可再生资源综合利用开发工程(沼气工程、生态家园等),植树种草工程及林木种苗工程,园艺工程设计,食(药)用菌菌种培育、蜜蜂养殖、中药材和优质、丰产、濒危或紧缺植物药材的种植等纳入区级鼓励发展产业。将符合条件的家庭农场、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纳入微型企业鼓励发展范畴。
四、制造加工业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版》(国家发改委2013年第21号令)和《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1)认定,以国家鼓励类为主,结合我区制造加工业发展特点(国家限制和淘汰的产业除外),主要有: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中的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和摩托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高端装备制造,机器人及智能装备,新能源汽车及零部件制造,仪器仪表及文化、办公用机械制造业,电器机械及器材制造,文教体育用品制造,5G和工业互联网+、电子核心部件、通信设备、计算机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生物医药,新材料,工艺品及其他制造业等。
五、旅游配套产业
旅游纪念品和旅游商品的生产企业、乡村旅游企业、一般旅行社等。
六、现代服务业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版》(国家发改委2013年第21号令)和《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1)认定,主要有:研发服务、技术转让服务、技术咨询服务、技术培训服务、文化教育咨询服务、合同能源管理服务、工程勘探服务、摄影扩印服务、信息技术服务、设计服务、商标著作权转让服务、知识产权服务、广告服务和会议展览服务、货物运输代理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房地产中介服务,计算机和办公设备维修、家用电器修理、洗染服务、科技金融服务、科技成果评估和交易,鉴证咨询服务类中规划、工程、管理、会计、审计、法律、资产评估等产业,农产品市场流通设施建设、农资连锁经营、生活用品连锁经营、农产品拍卖服务、商贸企业统一配送和分销网络建设、利用信息技术改造提升传统商品交易市场、旧货市场建设、现代化二手车交易服务体系建设,家政服务类中的养老服务、保洁保姆服务、代驾服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