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我委作为区政府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市政府和区政府关于工业和信息化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订工业和信息化工作的相关政策,并会同有关方面组织实施。
2.根据本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拟订工业、信息化和生产性服务业的发展专项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研究工业和信息化布局规划和结构调整的政策措施;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和本区产业发展规划,引导和扶持工业和信息产业的发展。
3.负责本区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负责本区工业技术改造项目的备案和报批,规划和组织本区重大工业、信息化建设项目;指导重大技术改造项目的实施;协助推进工业经济运行中的财政、金融政策落实,指导工业企业担保体系建设。
4.监测分析工业和信息产业经济运行态势,统计并发布相关信息;负责年度工业调控目标制定及落实;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和建议;负责对经济运行要素煤、电、工业用油、气、运和重要物资的协调,根据经济运行情况对现有资源实行优化配置;负责工业品及重要物资运输的协调和应急预案的编制工作。
5.推进工业体制改革和管理创新,提高行业综合素质和核心竞争力,指导相关行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指导本区工业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促进企业加强现代企业管理,规范企业行为;配合相关部门,做好辖区内工业企业的稳定工作。
6.指导协调和促进工业经济发展、结构调整和产业企业布局调整;指导工业园区规划和建设,推进工业项目向园区集中,促进区内特色工业的发展;推进生产性服务业发展,促进服务业与制造业融合发展。
7.依法承担本部门电力、天然气、工业投资(技术改造)、工业节能、无线电、民爆、监控化学品、盐业等行政处罚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开展专业培训,向执法对象开展普法宣传工作;指导本区工业和信息化系统协(学、商)会管理。
8.负责本区资源综合利用、节约能源、清洁生产工作和设备行政管理及监督;承担工业节能监察及重点用能企业节能监督管理;参与协调工业环境保护;指导和推进工业和信息化产业绿色制造体系建设。
9.指导推进信息化工作,组织制定与实施相关政策并协调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负责全区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产业发展和行业管理等职责;指导协调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企业信息化、电子政务发展和电子商务推广以及社会和经济各领域的信息化应用推进工作;负责协调全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协调社会信息资源共享的管理,推进信息化建设。
10.组织指导相关部门制定通信管线、公共通信网、专用信息网的规划;统筹规划公用通信网,推进电信普遍服务。
11.承担相关信息安全管理的责任。协调维护全区信息安全和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指导监督政府部门、重点行业的重要信息系统与基础信息网络的安全保障工作,协调处理信息安全的重大事件。
12.新增加大数据应用发展管理职责。贯彻执行大数据、人工智能、信息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组织实施相关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负责数据资源建设、管理;负责全区大数据应用发展管理;负责推动大数据、人工智能、信息化领域对外交流合作。
13.增加军民融合发展职责。贯彻落实中央有关军民融合发展、国防科技工业是法律、法规、规章、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和市委、区委有关工作要求;其他军民融合发展具体工作。
14.加强及机关、直属单位和工业行业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发挥党组织在各企事业单位的领导作用。
(二)单位构成。
内设九科室:党政办、企业服务科、经济发展科、经济运行科、信息产业科、政策法规科、大数据应用发展科、大数据管理科、军民融合发展办公室。下属事业单位4个,其中3个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分别是:北碚区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北碚区节能减排中心、北碚区工业安全监督管理站;1个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为重庆市北碚区乡镇企业供销公司。
(三)本轮机构改革相关情况。
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北碚区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要求,优化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职责。大数据应用发展管理、军民融合发展等职责由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承担,加挂区大数据应用发展管理局牌子。将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的中小企业促进职责,全区民营经济发展统筹协调职责等整合,组建区民营经济发展服务局。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不再挂区民营经济发展局牌子。我部门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监督、管理职责等划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将农产品产业发展、加工监测等相关工作划至区农村农业委。将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液化天然气管理职责,区商务委的液化石油气、醇基燃料等管理职责划入我单位。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10714.5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0714.5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748.28万元,主要是科学技术支出经费拨款增加748.28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10714.5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140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0.3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7.39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8881.22万元,金融支出3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1.57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748.28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714.56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714.56万元,比2019年增加748.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91.44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9923.12万元,主要用于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市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财政扶持政策结算事项、企业科技创新研发补助专项资金、扶持区内企业做大做强等专项企业补助及系统内特殊优抚人员生活保障等重点工作。
我部门2020年未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10.76万元,比2019年减少0.7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19年相同;公务接待费5.2万元,比2019年减少0.3万元,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把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56万元,比2019年减少0.44万元,主要原因是加强公车管理和使用;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19年相同。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604.4万元,比上年增加414.67万元,主要原因为区级部门公共经费标准统一提高。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我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55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5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255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5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0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9923.12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19年12月,我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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