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时间:工作日9:00-12:30,14:00-18:0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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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贯彻执行国家、市政府和区政府关于工业和信息化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定工业和信息化工作的相关政策,并会同有关方面组织实施。
(二)根据本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全市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战略,拟定工业、信息化和生产性服务业的发展专项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研究工业和信息化布局规划和结构调整的政策措施;根据重庆市产业政策和本区产业发展规划,引导和扶持工业和信息化产业的发展。
(三)负责本区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对用于工业和信息化的财政性建设资金提出安排建议;负责本区工业技术改造项目的备案和报批,规划和组织本区重大工业和信息化建设项目;指导重大技术改造项目的实施;协助推进工业经济运行中的财政、金融政策落实。
(四)监测分析工业和信息化产业经济运行态势,统计并发布相关信息;负责拟定年度工业目标并实施;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和建议。
(五)研究本区工业技术进步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规划、方针、政策,推动本区工业技术进步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指导本区工业企业技术创新、技术引进和技术改造,用高新技术及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推进产学研结合;指导和推进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建设,组织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和实施重大示范工程;推动软件业、信息服务业和新兴产业发展,促进信息化和产业化融合。
(六)指导工业体制改革和管理创新,提高行业综合素质和核心竞争力;指导本区工业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推进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诚信体系建设;促进企业加强现代企业管理,规范企业行为;配合相关部门,协助区属国有工业企业的信访稳定工作。
(七)指导协调和促进工业经济发展、结构调整和产业布局调整;指导工业园区规划和建设,协助推进工业项目向园区集中,促进区内特色工业的发展;推进生产性服务业发展,促进服务业与制造业融合发展;协调推进工业和信息化招商引资工作。
(八)指导相关行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负责本区电力、天然气、盐行业管理。承担城镇天然气经营、输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承担天然气城市门站内管道安全保护监督管理;承担全区民用爆破器材生产行业管理工作;负责电力、天然气、煤炭等重要能源的日常运行调度管理;负责工业品及重要物资运输的协调平衡和应急预案的编制工作;指导本区工业和信息化系统协(学、商)会、联盟管理。统筹协调推进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职责。
(九)负责本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资源综合利用、节约能源、清洁生产工作。
(十)组织指导相关部门制定通信管线、公共通信网、专用信息网的规划;统筹规划公用通信网,推进电信普遍服务。
(十一)承担相关信息安全管理的责任;协调维护本区信息安全和保障体系建设,指导政府部门、重点行业的重要信息系统与基础信息网络的安全保障工作,协调处理信息安全的重大事件。
(十二)统一配置和管理本区无线电频率资源,依法监督和管理无线电台(站),协调处理军地间无线电管理事宜,负责无线电监测、检测、干扰查处,协调处理电磁干扰事宜,维护空中电波秩序,依法组织实施无线电管制。
(十三)负责指导制定本区工业、信息化领域专业人才、经营管理人员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工业企业培训体系的建设和管理,协同有关部门做好人才引进和人才培训工作;负责下属事业单位管理。
(十四)统筹推进全区信息化应用工作,负责拟订智能化相关规划、政策,协调智能化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负责推进工业领域信息化发展,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工业互联网、物联网、工业信息安全;负责全区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产业发展和行业管理等职责;
(十五)负责协调全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协调推动下一代网络部署和规模化商用。
(十六)负责军民融合产业发展,推进重大项目、重大工程,推进产业集聚化、企业集群化、产品和技术集成化;推进军民科技协同创新,大力培育协同创新平台,推动创新要素全面融合。
(十七)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一、党政办公室。负责党建、党风廉政、意识形态、组织、宣传、统战、编制、人事、群团、机关事务、政府采购、财务等工作。
二、经济发展科(军民融合办)。负责工业发展规划、工业固投、重点项目、技术创新、节能降耗、军民融合等工作。
三、经济运行科。负责工业监测运行分析等工作。承担工业和信息化理论性、综合性文稿起草工作。
四、企业服务科。负责工业体制改革和管理创新、工业质量和品牌、人才培训、工业企业融资、工业企业服务等工作。
五、信息产业科。负责信息化应用、工信融合、软件和信息服务业行业发展管理等工作。
六、能源保障科。负责燃气管理、电力运行、油气管理等工作。
七、设立安全监管科(综合执法科牌子)。负责电力燃气CNG行政执法及安全监管、经信系统(含民爆油气醇基燃料)安全生产监管等工作。
八、法规指导科。负责政法、信访稳定、群众工作等工作。
九、制造业招商科。负责招商引资、对外交流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