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北碚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生态环境保护具体事项清单
日期:2025-11-06
根据《重庆市推动职能部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实施方案》以及《重庆市北碚区有关单位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有关要求,结合生态环境保护实际,现将区国资委生态环境保护具体事项清单内容公布如下:

一、负责督促所监管的企业强化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贯彻落实国家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开展大气、水、土壤、固体废物、噪声等污染防治、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工作。

二、负责督促所监管的企业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组织管理、统计监测、考核奖惩体系,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纳入所监管企业的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

三、督促所监管的企业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四、配合开展对所监管企业的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

五、督促所监管的企业使用排放达标机动车,鼓励使用新能源车。

六、法律法规、规章和区委、区政府规定的其他生态环境保护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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