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公安局北碚区分局关于印发
举报涉枪涉爆涉危违法犯罪奖励办法的通知
渝公北碚发〔2020〕103号
局属各单位:
现将《重庆市公安局北碚区分局举报涉枪涉爆涉危违法犯罪奖励办法》印发你们,请各单位阅知。
重庆市公安局北碚区分局
举报涉枪涉爆涉危违法犯罪奖励办法
为鼓励广大群众揭发检举涉枪涉爆违法犯罪行为,提高公安机关发现、打击涉枪涉爆违法犯罪的能力,有效防范和减少枪爆案件、事故的发生,全力维护社会治安稳定,现将《重庆市公安局北碚区分局举报涉枪涉爆涉危违法犯罪奖励办法》公布如下:
一、举报非法制造、买卖枪支,经查证属实的,每件给举报人1万元人民币的奖励。
二、举报非法持有、私藏气枪,经查证属实的,每1支奖励1千元人民币,最高奖励5千元人民币。
三、举报非法持有、私藏猎枪、射击运动枪、自制火药枪,经查证属实的,1支奖励2千元人民币,2支奖励5千元人民币,3支(含)以上的奖励1万元人民币。
四、举报非法持有、私藏军用枪支,经查证属实的,1支奖励1万元人民币,2支奖励2万元人民币,3支(含)以上的奖励5万元人民币。
五、举报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使用炸药、雷管、烟火药、黑火药等爆炸物品,经查证属实的,每件给举报人2千元人民币的奖励。
六、举报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单位和爆破作业单位违规运输、储存、使用爆炸物品,经查证属实的,每件给举报人2千元人民币的奖励。
七、举报非法运输、储存烟花爆竹,经查证属实的,每件给举报人2千元人民币的奖励。
八、举报违规生产、经营、储存、使用、运输和处置剧毒、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经查证属实的,每件给举报人1千元人民币的奖励。
九、对多人举报同一线索的,原则上只奖励第一举报人;举报顺序以公安机关受理举报的记录时间为准。
十、本办法实行一案一评一奖,不重复奖励。符合多项奖励条件的按最高项奖励。
十一、本标准中所指枪支、爆炸物品等应经公安刑事技术部门鉴定确认。
十二、公安机关对举报人的情况严格保密,确保举报人的人身财产安全。
十三、重庆市公安局北碚区分局举报电话:023—68316110(24小时),023—68316163(工作时间),023—68316189(工作时间传真)。
十四、本办法自公布之日实施,有效期截止2022年12月20日。此前奖励办法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举报信件邮寄地址:重庆市北碚区卢作孚路399号重庆市公安局北碚区分局治安管理支队,邮政编码400700。
举报电子邮箱: bbqrfb2013@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