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主要职能任务是:维护政治稳定和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公民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合法财产,保护公共财产,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保障全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
主要职责:公安机关是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工具,是武装性质的国家治安行政力量和刑事司法力量,具有专政和民主的基本职能。根据《人民警察法》的规定,公安机关必须履行以下职责: 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组织、实施消防工作,实行消防监督;管理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种行业进行管理;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的场所和设施;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管理户政、国籍、入境出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对被判处管理、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和监外执行的罪犯执行刑罚、对被宣告缓刑、假释的罪犯实行监督、考察;监督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工作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二)单位构成
重庆市公安局北碚区分局内设47个机构处室,分别是设政治处(含战训基地)、监察室、警令处、指挥中心、警务保障处、国保支队、校保支队、治安支队、人口管理支队、法制支队、出入境支队、网安支队、科信科、情报信息科、刑警支队(含警犬基地)、经侦支队、禁毒支队、交巡警支队、特警支队、反恐支队、内部安全支队、食品药品环境犯罪侦查支队、办案中心等23个处队科室;设朝阳派出所、天生派出所、燎原派出所、北泉派出所、澄江派出所、黄桷派出所、文星派出所、歇马派出所、蔡家派出所、童家溪派出所、施家梁派出所、水土派出所、柳荫派出所、复兴派出所、静观派出所、金刀峡派出所、三圣派出所、桃园派出所、红石派出所、西山坪派出所、缙云山派出所等21个派出所;设看守所、拘留所和强制隔离戒毒所3个羁押场所。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2年年初预算数53904.5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3904.53万元。收入较2021年增加1178.79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经费拨款增加1178.79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2年年初预算数53904.53万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预算47092.4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3693.9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1546.6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1571.54万元。支出预算较2021年增加1178.79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增加1327.74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减少148.96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3904.53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3904.53万元,比2021年增加1178.7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923.13万元,比2021年增加1327.74万元,主要原因是民警人数比去年有所增加,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18981.4万元,比2021年减少148.96万元,主要用于公安办案及装备建设,交通设施设备运维和其他公安业务的开展等重点工作。
重庆市公安局北碚区分局2022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751万元,比2021年减少40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21年相同;公务接待费1万元,与2021年相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50万元,与2021年相同;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21年减少400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9440.14万元,比上年增加120.94万元,主要原因为民警人数比去年增加。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2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8981.4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1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43辆,其中执勤执法用车243辆。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28辆,其中执勤执法用车28辆,车辆由区机关事务中心统一采购。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吴鑫 联系电话:023-68316036
文件下载:
1、重庆市公安局北碚区分局部门预算批复表(含3个一级重点专项和2个二级一般专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