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我分局属公安系统,职责是: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维护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组织、实施消防工作,实行消防监督;管理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种行业进行管理;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场所和设施;管理集会、游行和示威活动;管理户政、国籍、出入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维护国(边)境地区的治安秩序;监督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工作;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二)机构设置
分局内设政治处(含战训基地)、监察室、警令处、指挥中心、警务保障处、国保支队、校保支队、治安支队、人口管理支队、法制支队、出入境支队、网安支队、科信科、情报信息科、刑警支队(含警犬基地)、经侦支队、禁毒支队、交巡警支队、特警支队、反恐支队、内部安全支队等21个处队科室;设朝阳派出所、天生派出所、燎原派出所、北泉派出所、澄江派出所、黄桷派出所、文星派出所、歇马派出所、蔡家派出所、童家溪派出所、施家梁派出所、水土派出所、柳荫派出所、复兴派出所、静观派出所、金刀峡派出所、三圣派出所、桃园派出所、红石派出所、西山坪派出所、缙云山派出所等21个派出所;设看守所、拘留所和强制隔离戒毒所3个羁押场所。全局内设机构共45个单位。
(三)单位构成
本部门为一级预算单位,无二级预算单位。
(四)机构改革情况
本部门无机构改革事项。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19年度收入总计53,936.74万元,支出总计53,936.74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162.53万元、增长6.23%,主要原因是因职级调整人员经费增加,人员公用经费保障标准提高,追加科目一考场建设等项目经费等。本部分的收入总计包括收入合计、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包括本年支出合计、结余分配、年末结转和结余。
2.收入情况。2019年度收入合计52,218.9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428.62万元,增长4.88%,主要原因是因职级调整人员经费增加,人员公用经费保障标准提高,追加科目一考场专项等项目经费。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2,218.96万元,占100.00%。此外,年初结转和结余1,717.77万元。
3.支出情况。2019年度支出合计52,528.7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329.40万元,增长6.77%,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人员公用经费保障标准提高,辅警人员经费增加,同时追加科目一考场专项等项目经费。其中:基本支出37,503.13万元,占71.40%;项目支出15,025.60万元,占28.60%。
4.结转结余情况。2019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1,408.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66.87万元,下降10.60%,主要原因是单位结转结余主要由正在走政府采购程序的采购资金形成,2019年末正在实施的采购项目资金比往年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53,936.74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3,162.53万元,增长6.23%。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人员公用经费保障标准提高,辅警人员经费增加,同时追加科目一考场专项等项目经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2,218.9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428.62万元,增长4.88%。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人员公用经费保障标准提高,辅警人员经费增加,同时追加科目一考场专项等项目经费。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307.92万元,增长8.99%。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人员工资、购房补贴、抚恤金等基本支出经费1666.31万元,追加应指工程运维费、辅警经费等项目经费2641.61万元。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717.77万元。
2.支出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2,528.7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329.40万元,增长6.77%。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人员公用经费保障标准提高,辅警人员经费增加,同时追加科目一考场专项等项目经费。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617.69万元,增长9.64%。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人员工资、购房补贴、抚恤金等基本支出经费1666.31万元,追加应指工程运维费、辅警经费等项目经费和上年结转结余经费共计2951.38万元。
3.结转结余情况。2019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408.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66.87万元,下降10.60%,主要原因是单位结转结余主要由正在走政府采购程序的采购资金形成,2019年末正在实施的采购项目资金比往年减少。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公共安全支出45,716.47万元,占87.0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332.92万元,增长10.47%,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人员公用经费保障标准提高,辅警人员经费增加,同时追加科目一考场专项等项目经费。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3,872.51万元,占7.3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41.67万元,增长3.80%,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整,人员经费增加,相应的社保支出增加。
(3)卫生健康支出1,398.08万元,占2.66%,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24万元,下降0.02%,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整,人员经费增加,相应的医保支出增加。
(4)住房保障支出1,535.67万元,占2.9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37.34万元,增长9.82%,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整,人员经费增加,相应的住房公积金支出增加。
(5)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6.00万元,占0.0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0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财政年中追加2018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奖励资金6万元,用于安全责任项目的奖励。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7,503.1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7,888.4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434.00万元,增长9.56%,主要原因是因职级调整人员经费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公用经费9,614.7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888.11万元,增长24.44%,主要原因是人员公用经费保障标准提高,辅警人员经费增加,同时追加科目一考场专项等项目经费。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电费、邮电费、公车运行维护费、劳务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667.32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53.68万元,下降45.35%,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总体金额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有所下降。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四是2019年的车辆采购预算400万元调整到2020年实施政府采购。较上年支出数减少352.70万元,下降34.58%,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总体金额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决算有所下降。二是2019年的车辆采购预算支出360万元调整到2020年实施政府采购。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4.08万元,主要是用于干警参加世界警察比武大赛。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08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此次参赛由上级部门安排,年初单位无此项预算。较上年支出数增加4.08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此次参赛由上级部门安排,去年无出国境事项。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00.00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车辆采购预算400万元调整到2020年实施政府采购。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98.44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车辆采购调整到2020年实施政府采购。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662.78万元,主要用于公安执法执勤等工作的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路桥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57.22万元,下降19.17%,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减少58.79万元,下降8.15%,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下降。
公务接待费0.47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其他单位来分局调研和考察学习费用。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53万元,下降53.00%,主要原因是分局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47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18年无公务接待事项。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1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233辆;国内公务接待4批次69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9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68.23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2.84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19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614.73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电费、邮电费、公车运行维护费、劳务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888.11万元,增长24.44%,主要原因一是人员的公用经费保障标准提高。二是受物价上涨影响,使得运行成本增加。
此外,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23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分局严格按照相关规定,2019年的会议也都尽量安排在单位内部场地开展,减少会议支出。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培训费支出48.1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73万元,下降10.63%,主要原因是分局尽量在本单位的战训基地安排教育训练,同时2019年上级业务部门安排的培训事项支出减少。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33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233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3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3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709.5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555.4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154.1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218.6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6.77%,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089.3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3.28%。主要用于采购电脑、食堂劳务、公安设施设备的运维费等。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分局对47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47项,涉及资金16212.01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基本达到了项目制定的绩效目标,保障了公安相关业务的正常开展。
(二)绩效自评结果
“车管所租金”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完成情况较好,保障了车管所业务开展的需求,为群众来办理相关业务提供了较好的环境和场所。项目全年预算数为80万元,执行数为8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一是租用办公场地3000平方米,改善了办公条件。二是为群众办理相关业务提供更好的场所,并带动了周边汽车产业链的发展,三是群众短信回复满意度达到98.56%。发现的问题主要是绩效指标设置需更合理化科学。下一步改进措施,进一步完善绩效指标的设置。
2019年度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 |||||
专项(项目)名称 |
车管所租金 |
联系人及电话 |
张显峰68316238 | ||
主管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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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单位 |
重庆市公安局北碚区分局 | ||
项目资金(万元) |
全年预算数(A) |
全年执行数(B) |
执行率(B/A,%) | ||
总量 |
80 |
总量 |
80 |
100% | |
其中:市级资金 |
|
其中:市级资金 |
|
| |
区级资金 |
80 |
区级资金 |
80 |
100% | |
年度总体目标 |
年初设定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改善车管所办公场所,完善服务和检测等相关配套设施,为办理车辆相关业务的群众提供更好的服务。 |
自搬迁后,车管所办公场地从以往的200平米提升至3000平米,室外查验场地从500平米提升至1000平米,办公场地条件得到有效改善和显著提升,因蔡家新区地域及道路通行条件较北碚老城区更加宽阔、便捷,群众办事停车、等候更加便利。依托办公场地新建的服务配套设施设备已趋于完善。自14年搬迁后,车管所陆续按照上级要求新建音视频监控中心、打造标准化查验场地,依托现有服务大厅及工位布局建设车驾管综合服务系统等系列设施设备,群众反响良好。群众短信回复满意度98.56%,超过98%满意度标准。同时车管所搬迁带动了路易安检测站的经济效益,同时周边杰宏检测站、东风南方4s店、顺多利考场、北碚机动车驾驶人安全教育基地等1批新兴汽车产业公司、社会单位应运而生。在车管所业务辐射下,有效带动了蔡家新区的经济建设。 | ||||
绩效指标 |
指标名称 |
年度指标值 |
全年完成值 |
完成比例 |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
租用办公用房 |
办公场所面积达3000平方米 |
办公场所面积达3000平方米 |
100% |
| |
社会经济效益 |
为办理相关业务群众提供好的服务环境 |
为办理相关业务群众提供好的服务环境,带动周边相关产业发展 |
100% |
| |
满意度指标 |
98% |
98.56% |
101% |
| |
说明 |
无 |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区财政委托第三方对“交通设施维护费”项目开展重点绩效评价,绩效评价报告具体情况见附件。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四)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五)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一)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三)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683162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