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公安局北碚区分局
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单位职责
我局属公安系统,职责是: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维护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组织、实施消防工作,实行消防监督;管理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种行业进行管理;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场所和设施;管理集会、游行和示威活动;管理户政、国籍、出入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维护国(边)境地区的治安秩序;监督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工作;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二)机构设置
我局内设政治处(含战训基地)、监察室、警令处、指挥中心、警务保障处、国保支队、校保支队、治安支队、人口管理支队、法制支队、出入境支队、网安支队、科信科、情报信息科、刑警支队(含警犬基地)、经侦支队、禁毒支队、交巡警支队、特警支队、反恐支队、内部安全支队等21个处队科室;设朝阳派出所、天生派出所、燎原派出所、北泉派出所、澄江派出所、黄桷派出所、文星派出所、歇马派出所、蔡家派出所、童家溪派出所、施家梁派出所、水土派出所、柳荫派出所、复兴派出所、静观派出所、金刀峡派出所、三圣派出所、桃园派出所、红石派出所、西山坪派出所、缙云山派出所等21个派出所;设看守所、拘留所和强制隔离戒毒所3个羁押场所。全局内设机构共45个单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总计47,571.20万元,支出总计47,571.20万元。与2016年决算数相比,收支增加6,121.74万元、增长14.77%,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养老职业年金以及增加食堂补助、体检、全年车补等预算。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47,571.2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7,571.20万元,占100.00%。
本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47,571.2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600.74万元,占70.63%;项目支出13,970.46万元,占29.37%。
本部门2016年度年末无结余,与上年一致。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47,571.2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121.74万元,增长14.77%。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养老职业年金以及增加食堂补助、体检、全年车补等预算。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0,754.19万元,增长77.39%。主要原因是受区财力影响年初预算未能足额安排,同时增加养老金、职业年金、应指工程建设和运维费,设备采购等项目预算,共计20754.19万元。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7,571.2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121.74万元,增长14.77%。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养老职业年金以及增加食堂补助、体检、全年车补等预算。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0,754.19万元,增长77.39%。主要原因是受区财力影响年初预算未能足额安排,同时增加养老金、职业年金、应指工程建设和运维费,设备采购等项目预算,共计20754.19万元。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支出42,271.43万元,占88.8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9,253.25万元,主要原因一是因工资调整和物价上涨,二是追加了应指工程建设和运维费、业务装备采购等项目预算;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574.77万元,占5.4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74.55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养老金和职业年金预算;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292.42万元,占2.72%,与年初预算一致;城乡社区支出93.00万元,占0.2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3.00万元,原因是追加了我局看守所生化池污水排放整改工程款9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339.58万元,占2.8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33.39万元,主要原因追加了单位2017年住房补贴预算133.39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3,600.7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3,816.93万元,较上年增加3,048.93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养老金和职业年金预算并追加了往年度的养老金职业年金的补缴额度。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公用经费9,783.81万元,较上年增加2,817.42万元,主要原因一是物价上涨引起运行支出增加,二是与上年比增加了全年的车补、食堂补助、干警体检费等经费预算,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电费、邮电费、公车运行维护费、劳务费等。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7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096.67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26.60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车改革,车辆运行经费减少,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29.72万元,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去年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我部门实施公车改革,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7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与年初预算数一致,,较上年支出数减少3.05万元,主要原因是今年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境培训。
公务车购置费188.77万元,是因我局有8辆运兵车属黄标车按政策需强制报废,同时还有1辆车因车况差达到报废条件需报废,因此2017年新购运兵车9辆,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1.23万元,减少原因一是通过政府采购采购价低于预算价,而是我单位采购的一辆运兵车手续未完全完成,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88.77万元,我局有8辆运兵车属黄标车按政策需强制报废,同时还有1辆车因车况差达到报废条件需报废,因此2017年新购运兵车9辆,2016年因实施车改无购置预算,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907.39万元,主要用于公安执法执勤等工作的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路桥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95.51万元,主要原因加强公务用车管理严格落实公务用车制度,减少车辆运维费,较上年支出数减少315.57万元,主要原因是一是2016年下半年才实施车改,二是加强公务用车管理,所以运行费减少。
公务接待费0.50万元,主要是2017年其他公安部门指导检查工作和参加庭审接待餐费支出,接待批次2次,共接待49人次,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13万元,主要原因一是物价上涨,二是接待人次有所增加,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13万元,主要原因一是物价上涨,二是接待人次有所增加。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7年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9辆,公务车保有量为214辆;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49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7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102.86元,车均购置费20.97万元,车均维护费4.24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783.81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维修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信息网络购置更新费、食堂等支出。机关运行经费较2016年增加2,817.42万元,增长40.44%,主要原因是因为增加食堂补助、干警体检、车补等经费预算,此外社会物价上涨也是运行经费增加的因数。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29辆,其中,79辆按公车改革的要求进行了封存待处理,另有九辆已报废待下帐,在用的241辆车全部为一般执法执勤用车。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2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540.8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844.4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96.37万元。货物类包括采购车辆、通讯、电脑等采购,服务类包括车辆鉴定、红绿灯配时服务、交通安全设施巡查维护等采购。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17年单位无预算绩效评价。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九)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一)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二)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六、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683162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