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时间:工作日 9∶00—12∶30,14∶00—18∶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办公地址:重庆市北碚区卢作孚路39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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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分局简介
重庆市公安局北碚区分局是重庆市公安局直属、主管全区公安工作的职能部门,受市公安局和区委、区政府的双重领导。
主要职能任务是:维护政治稳定和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公民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合法财产,保护公共财产,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保障全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
分局在市公安局和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深入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按照“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总要求,以“打 造一流队伍、创造一流业绩”为目标,持续创新警务机制,常态推进严打防控,不断优化管理服务,群众安全感、满意度和执法公信力逐年提升,被评为“重庆市优秀公安局”,获重庆“五一”劳动奖状,为构建“平安北碚”“幸福北碚”做出了突出贡献。
二、主要职责
公安机关是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工具,是武装性质的国家治安行政力量和刑事司法力量,具有专政和民主的基本职能。
根据《人民警察法》的规定,公安机关必须履行以下职责:
(一) 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
(二) 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
(三) 组织、实施消防工作,实行消防监督;
(四) 管理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
(五) 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种行业进行管理;
(六) 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的场所和设施;
(七) 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八) 管理户政、国籍、入境出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
(九) 对被判处管理、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和监外执行的罪犯执行刑罚、对被宣告缓刑、假释的罪犯实行监督、考察;
(十) 监督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工作;
(十一)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十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警令处:负责对全局业务工作的协调、综合、督办、信访、公文、信息、机要、档案、保密等工作的负责和指导。
政治处:负责全局公安民警政治思想、人事、组织、教育表彰、培训、外宣、工会、妇女、团委等工作和队伍建设工作。
情指中心:负责全区110警情的传达和警力调配以及社会不稳定动态信息的收集、掌握等工作。
警务保障处:负责全局固定资产、财务、采购、车辆等工作后勤保障。
纪律检查室:负责全局纪检监察、内部监督、审计、车辆督查和党风廉政建设。
校保支队:负责全区校园安保工作。
交巡警支队:负责110处警和全区巡逻防范、交通管理等工作。
刑侦支队:防范、打击刑事犯罪活动。
治安支队:负责全区治安行政管理、民爆、危险品、枪支、特种行业、旅馆业、网吧等场所行业的管理工作,同时组织开展群防等工作。
禁毒支队:负责全区预防、打击毒品犯罪。
经侦支队:负责全区预防、打击经济犯罪。
内保支队:指导监督区属各企事业单位和学校的内部保卫工作,维护正常秩序,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及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
出入境管理支队:负责全区居民出入,外籍人员管理等事务。
法制支队:负责执法监督、检查、指导和考评;行政案件审核,劳教、少管案件的审查以及部分刑事强制措施的审核;行政复议、应诉和国家赔偿。
科技信息化科:负责全局信息通讯、网络维护。
人口管理支队:负责对全区人口的户籍管理、身份证管理以及人口基本信息的管理和辖区内租赁户、流动人口的管理。
特警支队:负责处置突发事件及常态化巡逻备勤。
看守所:看守所是主要羁押未决犯罪嫌疑人的法定监管场所,保证侦查、起诉、审判、转运、投劳工作的顺利进行。
拘留所:拘留羁押、教育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违法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