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北碚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
日期:2024-07-05

重庆市北碚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


根据《市级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重庆市推动职能部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实施方案》精神,现将区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保护具体事项清单公开如下。

1. 负责把生态环境保护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受区政府委托负责牵头生态环境保护有关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与全区发展规划的审查统筹衔接。参与编制生态环境保护相关规划。负责优化重大生产力布局。

2. 负责指导实施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分解能源消费控制的目标、任务并组织实施。

3. 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协调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负责组织拟订循环经济、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则、政策并协调实施。

4. 会同有关部门共同推进发展壮大节能环保产业,共同推进绿色生活创建行动。

5. 承担区深入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加快建设山清水秀美丽之地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区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相关工作,负责全区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和建设山清水秀美丽之地工作的统筹协调、调研评估、督促检查。

6. 法律法规、规章和区委、区政府规定的其他生态环境保护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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