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碚财农〔2021〕52号
重庆市北碚区财政局关于
下达2021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
北碚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渝财农〔2021〕71号)文件精神,现下达你单位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600万元(陆佰万元整),另追减2021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600万元(陆佰万元整),详见附件。
请严格按照《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1〕19号)和《关于印发<重庆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渝财农〔2021〕31号)有关规定,加强资金管理,加快预算执行,确保专款专用,并对照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指标明细表
重庆市北碚区财政局
2021年8月30日
附件1
指标明细表
单位:万元
单位代码及名称 |
支出功能科目 |
政府经济科目 |
政府采购 |
项目名称 |
预算来源 |
金额 |
直达资金标识 |
扶贫标识 |
是否补贴到人到企业 |
是否直达资金的地方对应安排 |
市级文号 |
备注 |
合计 |
0 |
|||||||||||
301001-北碚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2130599-其他扶贫支出 |
502-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 |
否 |
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
一般性转移支付 |
-600 |
09-其他 |
扶贫 |
否 |
渝财农〔2021〕18号 |
扶贫专户 | |
301001-北碚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2130599-其他扶贫支出 |
502-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 |
否 |
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
一般性转移支付 |
600 |
09-其他 |
扶贫 |
否 |
渝财农〔2021〕71号 |
扶贫专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