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北碚区财政局关于调剂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北碚财农〔2023〕12号)
日期:2023-06-08

重庆市北碚区财政局

关于调剂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根据《重庆市北碚区城市管理局关于调整指标的函》(北碚城管函〔2023〕12号),现调剂各相关单位2023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00万元(大写:壹佰万元整),专项用于三圣镇、歇马街道农村环境卫生治理,详见附件。

请严格按照《重庆市财政局等6部门关于印发〈重庆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渝财农〔2021〕31号)《重庆市财政局等6部门关于印发加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实施意见》(渝财农〔2022〕73号)等文件要求,加强资金管理,规范运作程序,确保财政资金安全规范,专款专用。

特此通知。

附件:指标明细表

                                  

附件

指标明细表

  单位:万元

单位代码

及名称

支出功能分类科目

部门经济科目

政府经济科目

政府采购

项目名称

预算来源

指标金额

直达资金

市局指标文号


合计






0



202001-重庆市北碚区城市管理局

2130599-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

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5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农村环境卫生治理(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一般转移支付

-100

渝财农〔2022〕155号

508001-北碚区歇马街道办事处

2130599-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

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5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农村环境卫生治理

一般转移支付

50

渝财农〔2022〕155号

515001-北碚区三圣镇人民政府

2130599-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

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5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农村环境卫生治理

一般转移支付

50

渝财农〔2022〕15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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