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印发
《重庆市城市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
(市政公用设施、市容环境卫生、城市
园林绿化、国旗管理执法)》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城市管理局,两江新区、万盛经开区城市管理局,重庆高新区城市管理局、综合执法局,市城市管理局机关各处室、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局各直属单位,有关单位:
《重庆市城市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市政公用设施、市容环境卫生、城市园林绿化、国旗管理执法)》已经市城市管理局2023年度第11次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见附件)
重庆市城市管理局
2023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