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北碚区应急管理局关于公开收集应急管理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的公告
日期:2026-06-08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问题导向,集中整治全应急管理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扎实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切实维护群众和企业的合法权益,现面社会公众广泛收集问题线索。

一、问题类型

1.违规异地执法行为。超越法定管辖范围,对非本辖区的行政相对人进行执法活动;利用行政执法手段插手异地的经济纠纷;未履行协作程序或超越协作权限在异地开展执法等情形。

2.趋利性执法行为。下达或变相下达行政罚没款,执法数量考核指标;为增加行政罚没收入脱离实际监管随意设置电子技术监控设备;将行政罚没收入与本单位业务经费,福利待遇挂钩;违规预收,私自截留罚没款,违反罚缴分离规定等情形。

3.乱收费行为。违规设立收费项目,公示项目收费不规范,提高收费标准;变相强制行政相对人接受有偿服务,指定购买;不按要求执行国家和地方已出台的惠企收费政策等情形。

4.乱罚款行为。超出法定权限或范围进行罚款;未规范执行裁量权基准,随意进行大额顶格处罚;重复处罚;罚没收入异常增长;过度罚款,不适用相关法律规定给予减轻处罚,免予处罚,类案不同罚,过罚不相当,畸轻畸重等情形。

5.乱检查行为。实施检查主体不适格;超越法定职责开展检查;行政检查事项未经公布;执法扰企,多头检查,多层检查,重复检查,对同一主体检查明显超过合理频次;随意检查,检查程序不合法,检查走过场,运动式检查等情形。

6.乱查封行为。滥用行政强制措施,超权限,超范围,超额度,超时限查封涉案财产等情形。

7.其他问题。吃拿卡要,收受或索取财物;指定购买商品服务,接受有偿服务;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等以权谋私,权力寻租的问题等情形。

二、监督举报方式

    监督举报电话:023-68389963,联系人:区纪委监委驻区政府办纪检监察组。

公告时间:即日起至2026630

重庆市北碚区应急管理局

202665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