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22年度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政府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北碚府办发〔2022〕93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园城管委会,各在碚市属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重庆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337号)等规定,《2022年度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已经区第十九届人民政府第2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报经区委同意,现印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区实际提出如下要求。
一、各承办单位要细化任务安排,明确工作责任,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决策公布等法定程序,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决策事项。未严格履行法定程序的事项,不得提请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二、各承办单位要认真落实重大行政决策预公开制度,除依法不予公开的决策事项外,在决策前应公布决策草案及其说明等材料,明确提出意见的方式和期限,采取便于社会公众参与的方式充分听取意见,并以适当方式公布意见收集和采纳情况。
三、区司法局要加强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承办单位送请合法性审查的,应当保证必要的审查时间,一般不少于7个工作日。
四、《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实际情况,确需调整或新增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认真研究论证,提出调整建议,按程序报批后执行。
五、各镇街、区政府各部门、各在碚市属部门和有关单位要按照《重庆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单位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附件:2022年度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9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2022年度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政府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
决策事项 |
承办单位 |
决策时间 |
1
|
北碚区“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 |
区残联 |
2022年4月 |
2
|
北碚区区域卫生规划(2021-2025年) |
区卫生健康委 |
2022年7月 |
3
|
重庆市北碚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 |
区住房城乡建委 |
2022年8月 |
4
|
北碚区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 |
区农业农村委 |
2022年9月 |
5
|
北碚区碳达峰实施方案 |
区发展改革委 |
2022年12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