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和依据
(一)制定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个五年。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科学谋划全区“十四五”时期农业农村发展,特编制《重庆市北碚区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十四五”规划》。本规划是《重庆市北碚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在农业农村领域的细化落实,主要阐明“十四五”时期全区农业农村发展目标和工作重点,是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推动城乡融合发展的指导性文件。
(二)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2021年3月13日;
2.中共中央 国务院印发《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2018年9月26日;
3.《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2021年4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4.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2021年1月4日;
5.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的通知,渝府发〔2021〕6号,2021年3月1日;
6.中共重庆市委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的通知,渝委发〔2018〕50号;
7.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渝府发〔2021〕22号,2021年9月10日;
8.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北碚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的通知,北碚府发〔2021〕9号,2021年3月22日;
9.《重庆市北碚区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20—2022年)》。
二、起草过程
(一)起草单位
重庆市北碚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二)决策启动情况
该规划已列入2021年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并于2020年底,我委通过竞争性比选委托第三方编制机构启动该规划编制工作,于2021年4月底完成初稿编制,于2021年9月10日完成征求意见稿编制,30次组织内部专题研究,15次组织区级有关部门、各涉农街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召开座谈会征求意见,4次书面征求有关单位意见。
(三)公众参与情况
正通过北碚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 2021年9月27日至2021年10月28日,我委将充分考虑论证公众意见。
(四)专家论证情况
计划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完成,并修改完善后再召开会议组织专家论证。
(五)其他情况
在规划编制过程中,编制单位进行了实地走访调研,我委多次召开专题研究会,广泛征求区级有关部门、各涉农街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意见,并赴市农业农村委汇报,听取有关领导、处室建议,并反复修改完善形成了《规划(送审稿)》。
三、文件主要内容
《规划(送审稿)》共12章53小节。主要分为3部分,第1部分(第一章)阐述“十三五”以来全区农业农村发展取得的显著成就,深入分析“十四五”期间面临的机遇和挑战,制定“十四五”期间发展目标和2035年远景目标;第2部分(第二章-第十一章)分别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保障粮食等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大力发展都市现代农业、全面提高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建设“智慧农业·数字乡村”、大力实施乡村建设行动、加强乡村人才队伍建设、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推动农业农村绿色发展、推进乡村治理能力和水平现代化等十个方面阐述“十四五”期间全区农业农村发展的主要任务;第3部分(第十二章)从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强化项目支撑、动员社会参与、强化法治保障、加强规划管理、加强规划环评等六个方面建立健全规划实施的保障机制。规划期限为 2021-2025 年。
《规划(送审稿)》内容不涉及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收费等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相关的规定,并与上位法和上级文件的要求保持一致。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罗紫漪 联系电话:68201425
重庆市北碚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1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