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和依据
根据《重庆市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344号)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征地补偿安置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渝府发〔2021〕14号)规定,结合北碚区征地补偿安置的实际情况,起草了《重庆市北碚区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实施办法》。
二、起草过程
《实施办法》的起草调研工作于2020年11月启动,在《重庆市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办法》的框架下,对北碚区历年来征地补偿安置情况及做法进行系统梳理,借鉴周边有关区的经验做法,对《实施办法》总体思路和关键问题多次组织征地实施机构、相关部门、街镇、园城公司、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研究论证,以座谈会等形式先后多次征求意见,形成《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
三、主要内容
《实施办法》共五章二十九条。主要内容如下。
第一章 总则。规定了目的和依据、适用范围、区政府及部门职责等内容。
第二章 征地补偿。规定了区片综合地价、房屋补偿、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不予补偿的情形以及生产经营活动一次性搬迁补助费等内容。规定了区片综合地价中土地补偿费占30%、安置补助费占70%;完善了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使用原则和支付方式。
第三章 人员安置。规定了安置人数的确定、安置对象的确定、参保原则和促进就业等内容。结合城乡户口统一登记和稳定土地承包关系政策,明确了集体经济组织总人口计入范围,完善了人员安置对象的计算方式。
第四章 住房安置。规定了住房安置对象的范围,宅基地自建安置、安置房安置或货币安置三种住房安置方式的适用。规定了宅基地自建安置补助标准、安置房安置购买价格、货币安置价格标准和临时安置标准。
第五章 附则。规定了《实施办法》的施行时间。
重庆市北碚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1年6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