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24年度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政府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北碚府办发〔2024〕43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园城管委会,各在碚市属部门,有关单位:
为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重庆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337号)等规定,区政府办公室编制了《2024年度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目录》已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现予印发,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精心组织实施,决策承办单位要认真组织实施,把握时间要求,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推动实现决策听证全覆盖,按时高质量完成决策事项。
二、加强动态管理,根据区政府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情况,确需对列入的决策事项进行调整或者新增事项的,由决策承办单位研究论证后按照编制程序报审。
三、强化监督检查,《目录》印发实施后,区政府办将会同区司法局,对《目录》执行情况和重大行政决策有关工作加强督促检查,开展评估考核。
四、各镇街、区政府各部门、各在碚市属部门、有关单位要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机制,按照《重庆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要求,制定并公布本地区、本部门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附件:2024年度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5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2024年度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政府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
决策事项 |
申报单位 |
报请审议时间 |
1 |
重庆市北碚区“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调整方案 |
区生态环境局 |
第二季度 |
2 |
重庆市北碚区户外广告设置详细规划(2022—2025年) |
区城市管理局 |
第二季度 |
3 |
北碚区第一社会福利院公建民营 |
区民政局 |
第三季度 |
4 |
北碚区水库运行管理办法 |
区水利局 |
第三季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