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23年度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政府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北碚府办发〔2023〕98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园城管委会,各在碚市属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重庆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337号)等规定,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现将《2023年度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承办单位要细化任务安排,进一步明确时间表、任务书、责任人,切实抓好组织实施,严格履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高质量完成决策事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在提请区政府常务会议集体讨论决定时,应报告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情况。
二、各承办单位要认真落实重大行政决策预公开制度,进一步拓宽征求意见的广度,采取便于社会公众参与的方式充分听取意见。要坚持从群众、企业、下级机关的角度解读决策草案,充分提示决策关键要点与重点焦点。要优化重大行政决策事前、事中、事后解读方式,可通过微信公众号等平台、短视频等方式广泛发布行政决策及其解读说明。各承办单位要认真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
三、对专业性强的重大行政决策,可以采取部门论证、专家咨询、行业评估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要切实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的作用,推动其动态深度参与,把好重大行政决策法治关。
四、各镇街、区政府各部门、各在碚市属部门和有关单位要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机制,按照《重庆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要求,制定并公布本地区、本部门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附件:2023年度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0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2023年度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政府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
决策事项 |
承办单位 |
决策时间 |
1 |
北碚区关于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的实施办法 |
区医保局 |
2023年6月 |
2 |
北碚区建筑领域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实施办法 |
区住房城乡建委 |
2023年10月 |
3 |
北碚区建设工程砂石土资源监督管理实施办法 |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
2023年10月 |
4 |
北碚区促进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健康发展实施方案 |
区卫生健康委 |
2023年11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