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政府
关于2021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
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2022年12月27日在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上
区审计局局长 李厚杰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区人民政府委托,现将我区2021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2022年7月,北碚区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并提出“重视审计发现问题,压紧压实整改责任;加强问题源头治理,深化审计成果运用;开展绩效审计工作,推动经济发展可持续”的审议意见。区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要求各部门和单位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和审计整改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对标对表、精准整改,坚持依法依规、真改实改,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进一步压实责任、细化措施,立行立改、全面整改,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审计整改工作任务,以审计整改促进全区财政运行管理更加规范有序,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区审计局围绕“治已病、防未病”要求,聚焦审计整改,做好审计“后半篇文章”,指导督促被审计单位和有关部门严格落实整改主体责任,推动建立健全职责明晰、运转高效的审计整改和审计结果转化机制。各部门和单位坚持问题导向,对审计查出的问题从政策制定、制度执行、预算管理、项目管理、绩效评价等环节上深挖问题根源,制定整改方案,逐项推动落实,并通过具体问题整改,及时揭示体制障碍、制度缺陷、管理漏洞,发挥审计预警防控功能。
截至目前,2021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454个,已整改449个,占98.9%;正在整改5个,占1.1%。通过整改促进增收节支11,194万元,核减工程投资1,454万元,根据审计建议制定完善规章制度53个。
一、区级预算执行及决算草案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一)防范化解财政风险方面
关于应收未收非税收入1585.31万元问题,区财政局已于2022年6月全部解缴入库。
关于非税收入3130万元延迟缴库问题,区财政局已于2022年6月全部解缴入库。
关于专项债券资金5.18亿元未及时使用问题,一是建立专项债券“四级”调度机制,通过区财政局、分管区领导、常务副区长、区长分级定期调度,及时解决项目推进中重点难点问题。二是加速推动项目建设进度,细化工作方案,压实单位责任,严格打表推进,加强过程协助,切实提高项目建设进度。三是持续做好跟踪督导工作,采取实地检查、会议通报、线下约谈等多种形式,督促单位保障债券资金安全、高效支出。四是建立债券滚动调剂机制,按月滚动收集项目信息,对持续推进不力、支出进度缓慢的项目,按程序、按规定予以收回和调剂。2021年北碚乡村振兴及农旅融合项目、缙云山片区生态环境综合整治三期项目等专项债券未使用资金51835.62万元,已全部使用完毕。
(二)预算编制及执行方面
关于部分预算单位未将非税收入编入年初预算问题,区财政局进一步加强了督促和指导,要求各预算单位做到收入预算应编尽编,严格落实《区级预算编制政策及口径》。具有非税收入执收职能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合理预测全年非税收入。除财政拨款收入外,督促预算单位按要求合理预测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单位资金收入和上年结转结余,纳入年初预算编制,完整反映单位收入全貌,其余政府预算收入由财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编制,切实提高预算编制水平和完整性。
关于代编预算应细化未细化到预算单位问题,区财政局进一步加强了直编预算管理,切实提高预算编制到位率。一是印发《关于认真做好2023年区级预算及2023—2025年区级3年滚动财政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加大转移支付提前下达镇街的力度,转移支付提前下达比例要达到80%以上。二是在2022年预算编制中,将部分较为成熟的社保专项资金,由原财政直编调整为主管部门编制。主管部门需加快“二次分配”进度,凡在2022年9月30日前未分配下达的,一律收回总预算统筹。三是严格落实《关于印发北碚区预算绩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北碚财﹝2021﹞338号),对全区一级预算单位整体绩效和重点专项项目实施重点跟踪监控,不断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关于政府采购预算编制不完整问题,区财政局进一步加强了管理,一是加强政府采购预算的编制,严格要求各采购单位按照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本单位年度采购需求,科学合理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做到应编尽编,规范编制。在年终考核中对各单位年初采购预算的编制计划与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对采购编制到位率偏差较大的单位进行通报;二是严格执行无预算不采购的要求。对未纳入年初预算的政府采购,要求采购单位提供未纳入年初预算的情况说明,对不合理的无预算政府采购不予审批,并纳入年终考核;三是强化采购预算指标调剂审批程序。完善采购预算指标调剂表,加强与采购单位、财政局业务科室的联系,及时掌握采购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执行情况。
关于2个项目支出预算安排不合理问题,区财政局已加强了预算安排与年末结转结余资金有效统筹衔接。一是在2022年调整预算中,根据单位上年结转结余情况对各预算单位年初预算按比例予以调减,加大对结转结余资金过大的单位预算调减力度。二是将对年底未使用完的单位预算,继续实施部门预算“零结转”,全部收回财政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并将单位结转结余情况与次年预算编制挂钩。三是印发了《关于认真做好2023年区级预算及2023—2025年区级3年滚动财政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对各类合规确定的中长期支出事项和跨年度项目,将全周期内对财政支出的影响纳入中期规划,提高预算编制准确性。
关于预备费使用不规范问题,区财政局加强了预备费使用管理,一是严格落实《预算法》《预算法实施条例》等文件精神,按照预备费使用的规定范围,用于自然灾害救灾开支及其他难以预见的特殊开支。二是加强预算单位业务指导,通过业务培训、交流等多种方式,引导预算单位规范使用预备费,更好地发挥预备费突发事件处置保障作用。三是加强预备费使用跟踪管理,加强预备费使用过程监管,将其纳入财经纪律监督事项,做好年度抽查工作。
(三)财政资金管理方面
关于藏粮于技藏粮于地项目推进缓慢、绩效目标未实现问题,区财政局积极督促项目主管部门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尽快按要求拨付项目资金,主管部门多次召开项目协调会,千方百计推进项目建设;区财政局将继续持续加强预算执行分析,及时掌握预算执行动态,做好督促检查,并加大对重点项目特别是各类建设项目的监控力度,促进项目切实加快执行进度。
关于个别义务教育薄改项目进度滞后问题,区财政局按规定收回了结余资金,义务教育薄改项目进一步加快了项目建设进度,2022年8月已通过竣工验收,目前正在审计结算,项目资金区财政局将据实保障。
关于存量资金9739.15万元未有效统筹使用问题,区财政局印发《关于收回统筹存量资金的通知》(北碚财〔2022〕244号),对83个预算单位结存在代管资金账户、实体资金账户上的财政资金9739.15万元予以收回统筹。
关于专项资金超进度拨付问题,项目主管部门已督促项目实施单位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协调中介机构加快项目复审进度,尽快形成实际支出。今后将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管理,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真实列报预算支出。
关于银行账户未及时清理问题,已完成14个银行账户的销户工作。
二、部门预算执行及下级财政决算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一)预算编制及执行方面
关于未完整编制非税收入、政府采购等年初预算问题,涉及的4个单位加强了预算编制管理,充分论证、科学编制和严格审核预算,提高预算管理水平。
关于绩效目标年初预算编制不精准问题,涉及的3个单位加强了绩效编制管理,科学编制绩效目标并保证合理性。
关于未严格按照预算规定用途使用财政资金问题,涉及的7个单位进一步加强了预算资金管理,严格按计划用途使用资金并进行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关于专项资金执行率低、挤占专项资金、进度滞后等,涉及金额870.45万元问题,涉及的6个单位加强了专项资金管理,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同时督促业主单位加快项目进度,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
(二)财政财务管理方面
关于应收未收、应缴未缴国有资产资源有偿使用收入等,涉及金额1167.59万元问题,涉及的6个单位已上交资金1117.58万元,余下的50.01万元已发函催收。
关于未执行公务车定点维修和租赁制度、未定点购买机票等问题,涉及的2个单位加强了公务用车管理,严格执行公务车定点维修制度和公务车辆定点租赁制度,按规定购买公务机票。
关于年底以拨作支、超进度使用专项资金等,涉及金额632.85万元问题,涉及的2个单位加强了专项资金管理,据实列支,按规定进行会计核算。
关于会计基础工作不规范,主要表现为原始凭证不规范、决算数据编制不准确、往来款长期挂账未清理等,涉及的14个单位加强了会计核算和报表管理,及时清理往来款,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三)国有资产管理方面
关于处置固定资产程序不合规、账实不符、国有资产闲置等问题,涉及的14个单位均按要求加强了国有资产管理,严格执行资产管理相关制度,强化会计核算,资产及时入账,保证账实相符、账账相符。
(四)国有投资管理方面
关于提前或多支付工程款,涉及金额157.31万元问题,涉及的1个单位加强了工程管理,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1个单位重新核算了工程量,收回了多支付的工程款。
关于工程结算不实,涉及金额106万元,涉及的2个单位进一步加强了国有投资工程结算管理,据实核算。
(五)内控管理及其他方面
关于未建立健全内控制度、内控制度执行不到位、重要岗位使用非在编人员等问题,涉及的13个单位均按要求进行了整改,加强内控制度建设并严格执行,完善了内部审计制度,重要岗位由在编人员担任。
三、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跟踪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一)重大政策措施落实审计方面
一是关于长江流域禁渔退捕政策执行方面的问题。区农业农村委已与区公安分局建立案卷台账,共享处理结果;区保安服务公司已购买无人机,并严格按照合同要求开展巡护工作;加强了对退捕渔民的养老保险缴费补贴政策宣传,6名断保的退捕渔民已全部纳入社保;多支付的退捕渔船拆解费1.14万元已全部收回。
二是关于外贸稳增长政策执行方面的问题。区经信委、区科技局、区文旅委等部门已联手开展精准政策指导与解读,定期召开政策宣讲会,助推新设外贸企业享受政策红利;区商务委与各项目主管部门加大了支付环节审核力度,确保财政补助资金向合法守信企业倾斜,充分发挥资金效益;区商务委和区文旅委建立了专项财政资金拨付台账,定期梳理并与区级相关部门共享信息,避免同一项目重复申报或者多头申报,区文旅委已收回重复申报的专项资金;进一步加强了外贸公共服务平台运营管理,提升平台服务水平。
三是关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政策执行方面的问题。培育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已纳入对街镇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绩效考核内容;区农业农村委已组织保险公司开展农产品政策性保险宣传,提高政策知晓度,印发《蔬菜、林果、食用菌等农产品政策性保险申报通知》,积极动员鼓励有参保需求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及时参保;区农业农村委加强了农业项目确定前的调研工作,完善评审制度,并加强对农业项目用地情况的审核;区农业农村委加强了对申报农机购机补助主体的审核力度,收回重复享受的补助资金13.64万元。四是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政策方面的3个问题。区供销合作社制定了《北碚区供销联社基层社管理办法》《北碚区供销联社基层供销社融资管理办法》《北碚区供销联社社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加快了基层供销社建设和农村综合服务社建设,基层供销社所涉及的13万元借款已全部归还。
(二)重大项目推进审计方面
关于农业园区规划及建设项目方面的问题,区政府成立了现代农业产业园(花木)创建工作推进领导小组,印发创建规划和创建方案,制定区级现代农业产业园管理办法,明确建设目标、申报审批流程;坚持每年定期向区政府汇报产业园建设工作情况,并纳入区政府工作报告;注重园区与农户利益联结机制建立,通过财政资金股权化分红、发展蜡梅加工、建立蜡梅鲜切花销售电商平台等措施,让农户在花木种植、加工、销售等多环节增收。
关于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的问题,业主单位积极采取措施,协调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加快工程实施进度,确保按期完成年度建设任务,并及时完善建设手续,保障项目规范实施。
四、重点民生专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一)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政策及资金审计情况方面
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等重大民生事项方面的问题,相关街镇加强了农村集体经济项目管理,加大了农业产业项目的前期调查研究力度,健全财务制度,规范使用扶贫资金,健全与农户的利益联接机制,促进农业产业发展。
(二)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审计方面
一是关于碧水行动方面的问题,相关街镇加强了巡河力度和河道管护,积极排除饮用水源污染风险隐患。
二是关于蓝天行动方面的问题,区生态环境局联合相关责任单位及街镇严格落实“蓝天保卫战”重点工作任务,确保完成年度目标,同时制定重点大气污染源的环境执法监测计划,及时上传监测报告,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三是关于田园行动方面的问题,区生态环境局加强了危险废物贮存、运输、处置的监管力度,加大了对企业污染地块风险现场管控措施的监督力度,切实防治污染扩散;相关街镇加强了养殖场建设管理,要求同步建设化粪池。
(三)交通系统建设管理专项资金方面
关于交通系统建设管理方面的问题,区交通局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公路建设管理的通知》(北碚交局〔2022〕80号),对交通系统公路建设的程序、竣工验收、竣工结(决)算等进一步进行了规范;印发了《重庆市北碚区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和《重庆市北碚区全面实施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方案》(北碚府发〔2021〕97号),进一步明确了“四好农村公路”的养护责任。同时区交通局进一步加强了对市场主体从业行为的监管,规范市场主体责任,保证交通建设项目质量。
五、国有企业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关于国有资产底数不清、固定资产闲置、个别招商引资合作项目未达产达效、部分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区国资委加强了全区国有企业数据户数采集和监管,摸清底数;涉及的1家国有企业加强了工程招投标管理,加强了固定资产管理,摸清家底,按规定进行资产登记及账务处理,做到账实相符,并进一步加强了招商引资合作项目管理。
六、重大投资项目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关于部分项目工程结算审核把关不严和部分项目工程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各项目建设单位严格按照审计报告审定的工程项目结算金额进行了会计核算,对有关工程项目资金进行了调整处理,强化工程管理主体责任意识,进一步规范公共投资项目建设管理,对建设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认真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学习相关法律法规,从源头上加以规范强化。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2021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在区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及支持下,取得了较好的整改效果,但仍然存在一些尚未完全整改到位的问题,究其主要原因:一是部分问题历史久远、情况复杂,整改需要较长时间;二是政府采购、重大投资项目管理、预算资金使用具有一定的时效性、复杂性,整改难度较大,需在以后逐步规范和完善。
在今后的工作中,区政府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执行《中共重庆市委审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意见》和区人大常委会《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的监督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认真落实区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加强法治宣传、业务培训和财务人员队伍建设,从预算编制、资金筹集管理和使用绩效等环节入手,进一步强化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力度,采取有效措施,强化监督,切实防范风险,确保财政资金的安全和效益。对未整改到位的问题,将继续加大跟踪督促力度,促进整改到位,使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制度化、长效化,维护审计监督的严肃性,努力推动全区各项工作实现新作为,取得新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