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镇)民政办、社保所、财政办、残联:
根据重庆市民政局、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调整重庆市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的通知》(渝民〔2022〕207号),决定调整我区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
全区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由每人每月7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80元。
二、调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
一级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由每人每月8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90元,二级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由每人每月7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80元。
三、调整执行时间
调整后的标准从2022年10月1日起执行。
重庆市北碚区民政局 重庆市北碚区财政局
重庆市北碚区残疾人联合会
2022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