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9298050-2018-00106 | 信息分类名称: | 人事工作/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区政府办公室 | 生成日期: | 2018年12月14日 |
标 题: | 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政府关于李仕兵同志挂职的通知 | ||
文 号: | 北碚府人〔2018〕11号 | 主 题 关联 词: | 人事 |
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政府关于李仕兵同志挂职的通知
北碚府人〔2018〕11号
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政府
关于李仕兵同志挂职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各园区管委会,在碚市属部门:
经2018年12月6日区政府第55次常务会议决定:
任命
李仕兵同志为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政府歇马街道办事处副主任(挂职),挂职期限为半年。该同志挂职期间人事关系和职级不变。
特此通知
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政府
2018年12月11日
抄送:区委各部门,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法院,区检察院,区武装部。
各民主党派区委,区工商联,各人民团体。
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2月1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