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拟定社团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管理规章并督促实施;

  二、负责全区性社团的登记和年度检查;

  三、研究和提出会费标准和财务管理办法;

  四、监督社团活动,查处社团组织的违法行为和未经登记而以社团名义开展活动的非法组织;

  五、研究民办非企业单位发展规划,拟定管理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办法;

  六、负责区级单位所属和挂靠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和年度检查;

  七、研究提出有关财务、收费管理办法;查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违法行为和未经注册的民办非企业单位。

  

民间组织管理科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