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法办理结婚、复婚登记;

  二、依法办理离婚登记;

  三、出具夫妻关系证明书、解除夫妻关系证明书;

  四、依法处理违法婚姻;

  五、宣传婚姻法律、法规和规章,倡导文明婚俗;

  六、宣传收养法律、法规,依法办理收养登记及解除收养关系登记;

  七、指导各镇、街进行婚姻登记管理工作;

  八、提供咨询服务;

  九、倡导婚姻改革;

  十、依法进行婚介管理;

  十一、完成上级交办的工作。

  

婚 姻 登 记 处 职 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