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根据全国、全市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工作部署,按照区委、区政府工作安排,决定在辖区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以“有效防控和减少一般事故,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为目标,聚焦交通运输、建设施工、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工贸、燃气、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深入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严格实施“一案一策”清单化整治,全面压紧压实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党委、政府属地责任,推动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做到从根本上消除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全年天生辖区生产安全事故实现“零”目标,自然灾害防治领域切实做到“不死人、少伤人、少损失”,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灾害。
二、重点任务
聚焦重大隐患和突出问题,围绕“切实提升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切实提升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意愿和能力水平”,开展八个方面的集中行动,确保重大事故隐患得到系统治理、重大风险防控取得明显成效。
(一)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职行动。
企业是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的责任主体,企业主要负责人依法承担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各科室要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在全面落实法定职责的基础上,重点抓好以下五项工作。
1.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整治。企业主要负责人要认真组织研究本行业领域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或重点检查事项,细化落实排查整治责任,建立健全“日周月”分级隐患排查机制,精准制定“日周月”隐患排查清单,严格开展“日周月”隐患排查,做到全员发现并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强化重大事故隐患台账清单化管理,能立即整改的必须做到即查即改;不能立即整改的,必须明确责任人、措施、资金、时限和应急预案;重大事故隐患要实行“双报告”制度,对排查发现和落实整改情况,要按分级属地原则向监管部门及时报告。要深刻汲取各类典型事故教训,举一反三组织排查整治本企业同类事故隐患。专项行动期间,企业主要负责人每月不得少于4小时到一线岗位上体验职工的工作环境、劳动过程等,真实了解该岗位的安全状况,指导督促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2.检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对本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和落实情况开展检查核查,重点检查是否制定细化领导班子成员和所有层级、各类岗位从业人员(包括劳务派遣人员、实习生等)的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本次专项行动工作清单,是否对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公示,是否开展安全生产责任制专题教育培训,是否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开展考核奖惩,确保安全生产责任可执行、可考核、可追溯。
3.加强安全生产技术管理。企业主要负责人要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加强企业安全管理。危化品、建设施工等行业领域重点企业要落实总工程师制度,加强关键工艺和重点环节管控。要根据需要聘请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家,强化对安全工作的技术指导,精准查找重大事故隐患、科学治理重大事故隐患,提高隐患排查和整改的质量。要组织规范编制各类安全技术方案、措施,严格审核审批,并组织对技术方案、措施落实情况开展检查核查。
4.深化一线岗位安全生产责任。企业主要负责人要聚焦一线岗位“两单两卡”(岗位风险清单、岗位职责清单、岗位操作卡、岗位应急处置卡),组织完善“两单两卡”内容,将记背“两单两卡”作为日常交接班和安全交底的固定内容,将劳务派遣人员和灵活用工人员纳入“两单两卡”培训范畴,将“两单两卡”掌握执行情况纳入员工绩效考核重要内容,推动一线岗位员工“知风险、明职责、会操作、能应急”。
5.开展事故应急救援演练。企业主要负责人要根据本企业主要风险,针对性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并至少组织开展1次专题培训,让全体从业人员学习掌握应急处置措施和安全逃生路线;至少组织开展1次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高危行业领域企业每半年至少1次),切实提高从业人员应急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二)属地责任强化行动。
各科室要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切实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层层压紧压实责任,推动专项行动取得实效,重点抓好以下五项工作。
1.树牢红线意识。集中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始终牢记“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专题学习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提升领导干部在规划编制、项目准入等初始环节的“红线意识”,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大力实施源头治理、依法治理、工程治理、科技强安等治本之策,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
2.全面动员部署。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本区域本行业领域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定期听取工作情况汇报,亲自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动员部署,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要协助主要负责人统筹推进专项行动各项工作,其他分管负责人要推动分管行业领域排查整治重点任务。专项行动期间,党政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要每月开展一次调研检查或专题调度,组织研判重大安全风险,研究解决突出问题。
3.强化宣传力度。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全宣传教育“五进”等活动,通过标语海报、宣传视频、群众活动等多种方式,营造浓厚安全氛围,提升群众安全意识。组织开展2023年10大安全事故教育警示片集中学习活动,并督促企业开展2023年10大安全事故教育警示片学习,提高企业全员安全生产意识。
4.严格考核奖惩。坚持“谁排查谁负责、谁整治谁负责、谁管控谁负责”,建立本区域本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库,完善重大事故隐患整治督办制度,每半年通报一次整治进展情况。
(三)精准严格安全监管执法行动。
各科室要及时发现并查处企业的非法违法行为,坚决整治安全监管执法“宽松软”问题,通过精准严格的监管执法,倒逼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突出抓好以下五项工作。
1.明确排查整治任务要求。要采取多种方式开展排查整治宣传解读,确保本区域本行业领域各企业、各单位应知尽知。
2.开展精准严格闭环执法。严格落实执法“清零”和“三个强度”提升要求,开展检查诊断、行政处罚、整改复查的执法“三部曲”闭环执法。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紧盯不放,督促企业坚决整改落实到位,严禁以罚代管、罚而不管。要定期通报一批、约谈一批、联合惩戒一批、停产整顿一批。对企业自查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已按规定报告并正在采取有效措施消除的,依法不予行政处罚;对排查整治不力导致重大事故隐患依然存在或发生事故的,要坚持“有案必查、一案双查、三责同追、四不放过”,对企业和企业主要负责人依法实行“一案双罚”;重大事故隐患长期存在并多次受到处罚的,依法提请政府予以关闭并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行业禁入规定;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3.切实提升监管执法效能。充分运用“四不两直”、明查暗访、交叉检查等工作方式提高执法质量,对屡查屡犯的企业负责人和重点企业实施精准有效监管。对涉及多部门、跨区域的违法违规行为,强化信息通报共享和部门协调联动,开展跨部门联合执法检查、联合信用监管。
(四)火灾防控“除险清患”行动。
按照市委、市政府及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扎实推进火灾防控“除险清患”行动,切实有效管控火灾风险,突出抓好以下工作。
1.消防设施大排查。对防灭火设施、安全疏散设施、防火分隔设施、林区设施火患等问题隐患,开展全面排查并建立台账清单。按照“谁检查谁负责,谁治理谁负责,谁监管谁负责”原则,对风险隐患“排查、治理、管控”三个环节实施全过程实名制管控。
2.突出问题大执法。聚焦违规用火用电、违规动火作业、违规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违规生产经营、占堵“生命通道”、户外违规用火等突出问题,强化巡查检查频次,加大执法处罚力度,落实闭环管控措施。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科室要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上来,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转化为防控重大安全风险的实际行动,加强组织领导,勇于担当作为,层层抓好组织实施。
(二)全面动员部署。各科室要对标对表,结合实际、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特点,结合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和督导检查工作开展情况,突出重点、紧抓关键,针对性制定实施方案。同时,通过各种形式多样的方式,广泛宣传发动,营造浓厚的整治氛围。
(三)强化监督考核。街道应急办公室负责辖区重大风险隐患专项整治总协调,统筹做好督促、协调、服务工作,按照“周调度、月小结、季通报、年总结”要求,及时调度、通报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
附件:1.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任务清单
2.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进展情况
月度调度表
附件1
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任务清单
专项行动 |
重点任务 |
具体工作内容 |
备注 |
(一)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职行动 |
1.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整治 |
(1)企业主要负责人要认真组织研究本行业领域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或重点检查事项,细化落实排查整治责任,建立健全“日周月”分级隐患排查机制,精准制定“日周月”隐患排查清单,严格开展“日周月”隐患排查,做到全员发现并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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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强化重大事故隐患台账清单化管理,能立即整改的必须做到即查即改;不能立即整改的,必须明确责任人、措施、资金、时限和应急预案;重大事故隐患要实行“双报告”制度,对排查发现和落实整改情况,要按分级属地原则向监管部门及时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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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深刻汲取各类典型事故教训,举一反三组织排查整治本企业同类事故隐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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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专项行动期间,企业主要负责人每月不得少于4小时到一线岗位上体验职工的工作环境、劳动过程等,真实了解该岗位的安全状况,指导督促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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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检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
(5)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对本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和落实情况开展检查核查,重点检查是否制定细化领导班子成员和所有层级、各类岗位从业人员(包括劳务派遣人员、实习生等)的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本次专项行动工作清单,是否对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公示,是否开展安全生产责任制专题教育培训,是否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开展考核奖惩,确保安全生产责任可执行、可考核、可追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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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职行动 |
3.加强安全生产技术管理 |
(6)企业主要负责人要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加强企业安全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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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危化品、矿山、建设施工等行业领域重点企业要落实总工程师制度,加强关键工艺和重点环节管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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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根据需要聘请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家,强化对安全工作的技术指导,精准查找重大事故隐患、科学治理重大事故隐患,提高隐患排查和整改的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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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组织规范编制各类安全技术方案、措施,严格审核审批,并组织对技术方案、措施落实情况开展检查核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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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深化一线岗位安全生产责任 |
(10)企业主要负责人要聚焦一线岗位“两单两卡”(岗位风险清单、岗位职责清单、岗位操作卡、岗位应急处置卡),组织完善“两单两卡”内容,将记背“两单两卡”作为日常交接班和安全交底的固定内容,将劳务派遣人员和灵活用工人员纳入“两单两卡”培训范畴,将“两单两卡”掌握执行情况纳入员工绩效考核重要内容,推动一线岗位员工“知风险、明职责、会操作、能应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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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开展事故应急救援演练 |
(11)企业主要负责人要根据本企业主要风险,针对性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并至少组织开展1次专题培训,让全体从业人员学习掌握应急处置措施和安全逃生路线;至少组织开展1次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高危行业领域企业每半年至少1次),切实提高从业人员应急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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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属地责任强化行动 |
1.树牢红线意识 |
(12)集中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始终牢记“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专题学习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提升领导干部在规划编制、项目准入等初始环节的“红线意识”,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大力实施源头治理、依法治理、工程治理、科技强安等治本之策,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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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全面动员部署 |
(13)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本区域本行业领域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定期听取工作情况汇报,亲自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动员部署,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要协助主要负责人统筹推进专项行动各项工作,其他分管负责人要推动分管行业领域排查整治重点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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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专项行动期间,党政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要每月开展一次调研检查或专题调度,组织研判重大安全风险,研究解决突出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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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把专项行动开展情况纳入“明查暗访+现场督办”重点内容,加强对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的督导检查,特别是跨区域、跨行业、跨领域的重大隐患,确保取得实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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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强化宣传力度 |
(16)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全宣传教育“五进”等活动,通过标语海报、宣传视频、群众活动、新闻发布等多种方式,营造浓厚安全氛围,提升群众安全意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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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在主流媒体上开设专题栏目,每月宣传一次排查整治工作中的典型经验做法,及时曝光发现的重大隐患和突出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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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强化警示教育,组织开展2023年10大安全事故教育警示片集中学习活动,并督促企业开展2023年10大安全事故教育警示片学习,提高企业全员安全生产意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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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健全安全生产举报奖励机制,扩大有奖举报知晓率、参与率,广泛发动企业员工内部举报和社会匿名举报,着力提升举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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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属地责任强化行动 |
4.强化工作保障 |
(20)督促企业按规定比例提取安全生产费用,保障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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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对重大隐患、突出问题要加大政府治理资金支持力度,积极推进实施物防技防等安全生产工程治理措施,各有关单位要加快2023年度政府投资安全保障类建设项目进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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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完善政府购买服务、聘请专家等工作机制,强化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帮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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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加强应急管理基层基础建设,配齐配强基层应急管理专职人员,配备专兼职技术检查员,提升重大事故隐患查处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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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严格考核奖惩 |
(24)坚持“谁排查谁负责、谁整治谁负责、谁管控谁负责”,建立本区域本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库,完善重大事故隐患整治督办制度,每半年通报一次整治进展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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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把排查整治情况纳入年度目标考核重要内容,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统筹协调、监督检查和考核奖惩。对排查走形式走过场、监管执法“宽松软”,特别是对风险隐患见而不查、查而不改的,严格进行通报曝光、末位发言和考核奖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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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对因责任不落实、执法“宽松软”、排查整治不到位等造成严重后果或导致事故发生的单位及个人,将进行问题线索移交,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责任追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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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小微企业安全监管服务行动 |
1.制定安全风险明白卡 |
(27)按照属地属事原则,指导从业人员30人以下的小微企业制定安全风险明白卡,分类制定个体经营者安全风险明白卡,指导并督促落实隐患排查整治,掌握应急处置措施。学习借鉴江北区、沙坪坝区等区县经验做法,用信息化手段提升小微企业监管效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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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创新监管服务模式 |
(28)坚持“稳进增效、除险清患、改革求变、惠民有感”,定期组织第三方机构或安全专家为小微企业提供重点检查、安全评估、技术咨询和安全培训,帮助小微企业解决安全难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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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分行业创建一批小微企业安全生产示范标兵并适时推广,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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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强化突出问题集中整治 |
(30)综合采取“改、搬、关”措施,努力提升小微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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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对存在一般安全问题的小微企业,要加快实施标准化改造和达标升级,引导和规范其健康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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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对通过搬迁整治后能够实现安全环保健康的小微企业,要积极引导其搬迁进入产业园区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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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对经停产停业整顿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小微企业,要依法依规予以关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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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安全监管盲区薄弱消除行动 |
消除安全 监管盲区 |
(34)按照“三个必须”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以及业务相近的原则,全面厘清新产业、新业态等新兴行业领域安全监管职责,消除安全监管盲区。区安委办要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为基础,全面摸排全区存在的职能职责交叉、监管盲区的行业领域和企业单位,采取清单化、事项化的方式逐一明确部门安全监管职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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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精准严格安全监管执法行动 |
1.明确排查整治任务要求 |
(35)制定印发本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已出台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的行业领域,可从现有判定标准中进一步聚焦提炼出本次整治的重点隐患;尚未出台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的行业领域,要结合事故教训,在方案中明确本次整治的重点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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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采取多种方式开展排查整治宣传解读,确保本区域本行业领域各企业、各单位应知尽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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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开展监管执法人员专题培训 |
(37)6月底前,对监管执法人员集中开展一次安全生产专题培训,将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重点执法检查事项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作为重点培训内容,提高监管执法人员素养,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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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实施委托执法的部门要对委托执法人员组织开展一次安全生产专题培训,确保所有监管执法人员培训到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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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开展精准严格闭环执法 |
(39)严格落实执法“清零”和“三个强度”提升要求,开展检查诊断、行政处罚、整改复查的执法“三部曲”闭环执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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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紧盯不放,督促企业坚决整改落实到位,严禁以罚代管、罚而不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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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定期通报一批、约谈一批、联合惩戒一批、停产整顿一批,并在政务网站或主流媒体分期分批公布安全生产典型执法案例(含危险作业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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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精准严格安全监管执法行动 |
3.开展精准严格闭环执法 |
(42)对企业自查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已按规定报告并正在采取有效措施消除的,依法不予行政处罚;对排查整治不力导致重大事故隐患依然存在或发生事故的,要坚持“有案必查、一案双查、三责同追、四不放过”,对企业和企业主要负责人依法实行“一案双罚”;重大事故隐患长期存在并多次受到处罚的,依法提请政府予以关闭并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行业禁入规定;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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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建立执法责任倒查机制 |
(43)建立安全监管执法责任倒查机制,严格执行“谁检查、谁签名、谁负责”,对明显有问题却未查出或查出后跟踪整改不到位导致发生事故的,依法严肃追责问责,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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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坚持依纪依法、客观公正追究执法失职渎职责任,建立健全容错纠错机制,对执法人员在履职尽责、改革创新过场中出现偏差失误,依规依纪依法从轻、减轻处理或者免予责任追究,充分调动广大执法人员动真碰硬、担当作为的积极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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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对执法检查不严格、排查整治不力的单位进行约谈警示、通报曝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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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切实提升监管执法效能 |
(46)充分运用“四不两直”、明查暗访、交叉检查等工作方式提高执法质量,依托“互联网+监管”等信息手段加强部门间互联互通,对屡查屡犯的企业负责人和重点企业实施精准有效监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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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对涉及多部门、跨区域的违法违规行为,强化信息通报共享和部门协调联动,开展跨部门联合执法检查、联合信用监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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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组织专家对重点区域、重点企业开展帮扶指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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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全面排查电焊等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作业情况,积极做好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和考核发证的服务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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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火灾防控“除险清患”行动 |
1.遗留问题大起底 |
(50)对未经消防验收许可投入使用、未经审批改变使用性质等遗留问题开展全面摸排,重点起底重点消防单位未通过消防验收,违章改扩建,丁、戊类厂房库房违规用作甲、乙、丙类生产储存,地下车库违规改建为超市、库房等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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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督促加强完善火灾防范措施,尽快重新办理消防审批手续,对达不到消防技术标准无法通过消防审批的,依法责令停止违规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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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消防设施大排查 |
(52)对防灭火设施、安全疏散设施、防火分隔设施、林区设施火患等问题隐患,开展全面排查并建立台账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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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按照“谁检查谁负责,谁治理谁负责,谁监管谁负责”原则,对风险隐患“排查、治理、管控”三个环节实施全过程实名制管控,逐一明确企业(单位、林区)、属地镇街(园城)、行业监管部门责任人,层层压实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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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火灾防控“除险清患”行动 |
3.突出问题大执法 |
(54)聚焦违规用火用电、违规动火作业、违规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违规生产经营、占堵“生命通道”、户外违规用火等突出问题,强化巡查检查频次,加大执法处罚力度,落实闭环管控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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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四大作业”集中排查整治行动 |
1.明确整治重点 |
(55)对“四大作业”情况进行全面梳理排查,重点聚焦“不审查乱发包、没协议不定责、不交底不指导、不检查不监护、不报备不考核”等方面开展集中排查整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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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工贸、危化、建设、城市管理等行业领域要在7月底前完成全面排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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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强化资质审查 |
(57)督促企业严格“四大作业”资质审查,不得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出租(包括委托、合作等类似方式)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个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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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对危险作业人员以及易产生重大事故隐患的其他关键岗位人员落实岗位责任情况进行全面排查,严禁聘用和招请未经安全培训合格、未取得相关证书的人员在特种作业岗位上岗作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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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加强过程管控 |
(59)督促企业严格履行检维修作业审批手续,明确现场监护人员、完成设备设施安全检查、落实安全措施检查后方可作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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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严格执行有限空间作业“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的工作流程,严禁措施不清、情况不明盲目施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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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四大作业”集中排查整治行动 |
3.加强过程管控 |
(61)严格落实《预防高处坠落事故“十不准”》,严禁未经培训教育、无安全防护用品、未完成安全检查实施高处作业。 | |
(62)将外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纳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加强统一协调管理,签订安全生产协议明确安全职责,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问题的及时督促整改,不得以包代管、一委了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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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问题清单督查检查行动 |
1.查排查走过场 |
(63)加强安全监管执法,强化专家服务,按照“自查不处、他查严处,真改不罚、假改严罚”的要求,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日周月”隐患排查,做到隐患主动排查、主动报告、主动整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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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做好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问题清单的问题数据报送工作,及时将相关问题数据纳入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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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查整改不作为 |
(65)对“全量库”和“蓄水池”问题的整改质量开展抽查核查;对“清单库”问题,坚持线上评价与线下核查相结合方式开展问题整改质量验收。 |
||
(66)对问题整改不到位、不彻底的,纳入警示榜或实施“开小灶”整顿提升,将问题整改成效显著的纳入“示范榜”学习借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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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查责任不落实 |
(67)通过“明查暗访+现场督办”,检查各单位、各企业责任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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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对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或履职形式化、表面化的,严格实行通报约谈、警示曝光、督办交办,严肃追责问责。 |
附件2
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
进展情况月度调度表
(单位名称):__________ 时间:2023年 月 日
总体 情况 |
1 |
企业自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个) |
2 |
企业自查发现重大事故隐患中已完成整改的(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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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执法检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个) |
4 |
执法检查发现重大事故隐患中已完成整改的(个) |
|||
5 |
挂牌督办的重大事故隐患(个) |
6 |
挂牌督办重大事故隐患中已完成整改的(个) |
|||
对企 业自 查自 改进 行抽 查检 查情 况 |
1 |
抽查检查的企业总数(家) |
2 |
企业主要负责人未按要求亲自研究排查整治工作(家) |
||
3 |
企业主要负责人未带队检查(家) |
4 |
企业未制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职责清单(家) |
|||
5 |
企业未依法建立安全管理机构和配足安全管理人员(家) |
6 |
电焊等特种作业岗位人员无证上岗作业(家) |
|||
7 |
外包外租安全管理混乱(家) |
8 |
未按规定开展应急演练、员工不熟悉逃生出口(家) |
|||
精准 严格 执法 情况 |
1 |
帮扶指导镇街(园城) (个次) |
2 |
帮扶指导重点企业(家次) |
||
3 |
行政处罚(次,万元) |
4 |
企业和企业主要负责人“一案双罚”(次) |
|||
5 |
移送司法机关(人) |
6 |
责令停产整顿(家) |
|||
7 |
曝光、约谈、联合惩戒企业(家) |
8 |
公布典型执法案例(个),其中危险作业罪案例(个) |
|||
9 |
责任倒查追责问责(人) |
10 |
约谈通报有关部门及镇街(园城)(次) |
|||
组织 领导 情况 |
1 |
区级部门、镇街(园城)党委、政府组织专题学习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次) |
2 |
区级部门、镇街(园城)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专题研究(次) |
||
3 |
区级部门、镇街(园城)领导同志现场督导检查(次) |
4 |
区级部门、镇街(园城)领导同志到企业宣讲(次) |
|||
5 |
举报奖励(万元),其中匿名举报查实奖励(万元) |
6 |
是否在区级主流媒体播放安全生产专题栏目 |
|||
7 |
区级部门、镇街(园城)配备专兼职技术检查员数量(人) |
8 |
组织开展考核巡查督导检查(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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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各科室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月度调度。调度表自6月份开始上报,每月30日前上报截至本月底的累计情况。 2.调度表内容应围绕专项行动并对照方案具体要求如实填报,特别是对企业自查情况进行抽查检查时,要深挖细查,查出问题。如:电焊等人员无证上岗作业,既要通过现场检查发现问题,也要通过对企业动火等特种作业存单进行检查核实来发现问题;外包外租管理混乱,是指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承包承租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未取得相应资质,双方未签订安全生产协议,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不清,未纳入本企业统一管理。 3.调度表中明确提出镇街的有关事项需要分开进行统计上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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