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家溪镇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
序号 |
事项名称 |
检查内容 |
是否属于涉企检查事项 |
法定依据 |
1 |
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的监督检查 |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 |
是 |
《重庆市安全生产条例》 |
2 |
消防安全检查 |
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及公安派出所监督检查单位以外其他单位消防安全 |
是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
3 |
村镇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检查 |
村镇建设工程安全生产 |
是 |
《重庆市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 |
4 |
对城乡规划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以及对《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七十四条所列违法建筑的日常巡查 |
违法建筑 |
是 |
《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 |
5 |
制止、铲除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 |
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 |
是 |
《重庆市禁毒条例》 |
6 |
对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且逾期不改正的予以拆除 |
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且逾期不改正 |
是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
7 |
对鉴定为危房且危及公共安全情形的村镇建筑作出强制治理决定 |
鉴定为危房且危及公共安全情形的村镇建筑 |
是 |
《重庆市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 |
8 |
对在电力设施保护区内修建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种植的植物、堆放的物品责令强制拆除、砍伐或者清除 |
在电力设施保护区内修建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种植的植物、堆放的物品 |
是 |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 |
9 |
对造成村道、村道附属设施损坏,拒不接受现场调查处理的,予以强制扣留车辆、工具;逾期不接受处理,并且经公告三个月仍不来接受处理的,对扣留车辆、工具依法予以拍卖 |
造成村道、村道附属设施损坏,拒不接受现场调查处理或逾期不接受处理 |
是 |
《重庆市公路管理条例》 |
10 |
对在崩塌、滑坡危险区或者泥石流易发区从事取土、挖砂、采石等可能造成水土流失活动的处罚 |
在崩塌、滑坡危险区或者泥石流易发区从事取土、挖砂、采石等可能造成水土流失活动 |
是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
11 |
对屠宰、经营、运输的动物未附有检疫证明,经营和运输的动物产品未附有检疫证明、检疫标志的处罚 |
屠宰、经营、运输的动物未附有检疫证明,经营和运输的动物产品未附有检疫证明、检疫标志 |
是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
12 |
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接纳未成年人进入营业场所的处罚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接纳未成年人进入营业场所 |
是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 |
13 |
对霓虹灯、电子显示屏(牌)、灯箱等形式的户外广告未保持完好、有破损、污迹和严重褪色,未显示完好的处罚 |
霓虹灯、电子显示屏(牌)、灯箱等形式的户外广告未保持完好、有破损、污迹和严重褪色 |
是 |
《重庆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
14 |
对在道路上的通讯、邮政、电力、有线电视、公交客运、环境卫生等设施出现污损、残缺未及时清洗或修复的处罚 |
在道路上的通讯、邮政、电力、有线电视、公交客运、环境卫生等设施出现污损、残缺未及时清洗或修复 |
是 |
《重庆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
15 |
对经批准临时占用道路堆放建筑材料未放置整齐,散体、流体物料未使用围挡存放的处罚 |
经批准临时占用道路堆放建筑材料未放置整齐,散体、流体物料未使用围挡存放 |
是 |
《重庆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