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北碚区医疗保障局行政处罚情况信息公开
日期:2025-02-28

重庆市北碚区医疗保障局行政处罚情况信息公开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违法医疗机构名称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内容

决定机关名称

处罚决定日期

1

渝碚医保罚告字〔2024〕第112号

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重庆医院(重庆市北碚区中医院)


1.过度诊疗
2.过度检查

该单位行为违反了《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和第二款的规定,现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二项、第七项的规定,责令医院退回基金损失费用共计943.40元,并处造成基金损失1倍的罚款943.40元。

重庆市北碚区医疗保障局

20250226

2

渝碚医保登字〔2024〕第113号

重庆北碚合谷中医院有限公司

1.过度检查
2.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

该单位行为违反了《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现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二项、第六项的规定,责令医院退回造成损失的居民医保基金费用4087.61元、医疗救助基金282.7元,并处造成基金损失1倍的罚款4370.31元。

重庆市北碚区医疗保障局

20250226

3

渝碚医保罚告字〔2024〕第121号

重庆和瑞中西医结合医院有限公司


1.过度诊疗
2.过度检查

该单位违反了《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现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六项及《重庆市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暂行)》裁量细则第二条第一项的规定,责令医院退回基金损失费用共计31357.52元;并处造成基金损失1倍的罚款31357.52元。

重庆市北碚区医疗保障局

20250225

4

渝碚医保罚告字〔2024〕第123号

重庆市北碚区柳荫医院

1.过度诊疗
2.过度检查

该单位违反了《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现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二项及《重庆市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暂行)》裁量细则第二条第一项的规定,责令医院退回基金损失费用共计959.91元,并处造成基金损失1倍的罚款959.91元。

重庆市北碚区医疗保障局

20250225

5

渝碚医保罚告字〔2024〕第116号

重庆市北碚区水土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1.过度诊疗
2.过度检查

该单位违反了《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现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二项及《重庆市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暂行)》裁量细则第二条第一项的规定,责令医院退回基金损失费用共计561.79元,并处造成基金损失1倍的罚款561.79元。

重庆市北碚区医疗保障局

20250226

6

渝碚医保罚告字〔2024〕第124号

四联优待科技养老产业有限公司重庆四联康复医院

1.过度诊疗
2.过度检查

该单位违反了《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和第二款的规定,现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二项、第六项及《重庆市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暂行)》裁量细则第二条第一项的规定,责令医院退回造成损失的职工医保基金费用10564.69元,并处造成基金损失1倍的罚款10564.69元。

重庆市北碚区医疗保障局

20250226

7

渝碚医保罚告字〔2024〕第111号

重庆丰江医院

1.过度诊疗
2.过度检查
3.超标准收费
4.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

该单位违反了《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现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六项及《重庆市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暂行)》裁量细则第二条第一项的规定,责令医院退回基金损失费用共计29508.56元,并处造成基金损失1倍的罚款29508.56元。

重庆市北碚区医疗保障局

20250226

8

渝碚医保罚告字〔2024〕第115号

重庆市北碚区东阳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1.过度诊疗
2.过度检查
3.重复收费

该单位违反了《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现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二项、第三项及《重庆市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暂行)》裁量细则第二条第一项的规定,责令医院退回造成损失的居民医保基金费用506.95元,并处造成基金损失1倍的罚款506.95元。

重庆市北碚区医疗保障局

20250225

9

渝碚医保罚告字〔2024〕第120号

重庆市北碚区金刀峡镇卫生院

1.过度诊疗
2.重复收费

该单位违反了《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现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二项及《重庆市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暂行)》裁量细则第二条第一项的规定,责令医院退回造成损失的居民医保基金费用664.33元,并处造成基金损失1倍的罚款664.33元。

重庆市北碚区医疗保障局

20250225

10

渝碚医保罚告字〔2024〕第117号

重庆能投健康产业有限公司

1.过度诊疗
2.重复收费

该单位违反了《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现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二项、第四项、第七项及《重庆市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暂行)》裁量细则第二条第一项的规定,责令医院退回基金损失费用共计29812.53元,并处造成基金损失1倍的罚款29812.53元。

重庆市北碚区医疗保障局

20250225

11

渝碚医保罚告字〔2024〕第118号

重庆市北碚区三圣镇卫生院

1.过度诊疗
2.过度检查

该单位违反了《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现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二项、第七项及《重庆市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暂行)》裁量细则第二条第一项的规定,责令医院退回基金损失费用958.37元,并处造成基金损失1倍的罚款958.37元。

重庆市北碚区医疗保障局

20250225

12

渝碚医保罚告字〔2024〕第119号

重庆市北碚区天府镇卫生院

1.过度诊疗
2.过度检查

该单位违反了《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现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二项、第六项及《重庆市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暂行)》裁量细则第二条第一项的规定,责令医院退回基金损失费用2092.00元,并处造成基金损失1倍的罚款2092.00元。

重庆市北碚区医疗保障局

20250225

13

渝碚医保罚告字〔2024〕第114号

重庆盈田医院管理有限公司

1.过度诊疗
2.过度检查

该单位违反了《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现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二项及《重庆市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暂行)》裁量细则第二条第一项的规定,责令医院退回造成损失的居民医保基金费用1850.80元,并处造成基金损失1倍的罚款1850.80元。

重庆市北碚区医疗保障局

20250225

14

渝碚医保罚告字〔2025〕第1号

重庆能投健康产业有限公司

1.过度检查
2.重复收费

该单位违反了《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现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二项、第三项及《重庆市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暂行)》裁量细则第二条第一项的规定,责令医院退回基金损失费用10379.95元,并处造成基金损失1倍的罚款10379.95元。

重庆市北碚区医疗保障局

20250226

15

渝碚医保罚告字〔2025〕第2号

重庆济民医院

重复收费

该单位违反了《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现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三项及《重庆市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暂行)》裁量细则第二条第一项的规定,责令医院退回基金损失费用6596.86元,并处造成基金损失1倍的罚款6596.86元。

重庆市北碚区医疗保障局

20250226

16

渝碚医保罚告字〔2025〕第7号

重庆北碚大明济众医院有限公司

超医保限制用药

该单位违反了《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现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六项及《重庆市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暂行)》裁量细则第二条第一项的规定,责令医院退回造成损失的职工医保基金费用866.23元,并处造成基金损失1倍的罚款866.23元。

重庆市北碚区医疗保障局

20250226

17

渝碚医保罚告字〔2025〕第6号

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重庆医院(北碚区中医院)

超医保限制用药

该单位违反了《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现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六项及《重庆市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暂行)》裁量细则第二条第一项的规定,责令医院退回基金损失费用18927.68元,并处造成基金损失1倍的罚款18927.68元。

重庆市北碚区医疗保障局

20250226

18

渝碚医保罚告字〔2025〕第11号

重庆聚宁医院有限责任公司

超医保限制用药

该单位违反了《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现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六项及《重庆市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暂行)》裁量细则第二条第一项的规定,责令医院退回基金损失费用868.25元,并处造成基金损失1倍的罚款868.25元。

重庆市北碚区医疗保障局

20250226

19

渝碚医保罚告字〔2025〕第8号

重庆能投健康产业有限公司

超医保限制用药

该单位违反了《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现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二项、第六项及《重庆市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暂行)》裁量细则第二条第一项的规定,责令医院退回基金损失费用1821.72元,并处造成基金损失1倍的罚款1821.72元。

重庆市北碚区医疗保障局

20250226

20

渝碚医保罚告字〔2025〕第9号

重庆市北碚区水土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超医保限制用药

该单位违反了《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现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六项及《重庆市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暂行)》裁量细则第二条第一项的规定,责令医院退回基金损失费用3036.75元,并处造成基金损失1倍的罚款3036.75元。

重庆市北碚区医疗保障局

20250226

21

渝碚医保罚告字〔2025〕第10号

重庆市北碚区童家溪镇卫生院

超医保限制用药

该单位违反了《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现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六项及《重庆市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暂行)》裁量细则第二条第一项的规定,责令医院退回造成损失的居民医保基金费用597.94元,并处造成基金损失1倍的罚款597.94元。

重庆市北碚区医疗保障局

20250226

22

渝碚医保罚告字〔2025〕第5号

重庆润之康医院有限责任公司

超医保限制用药

该单位违反了《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现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六项及《重庆市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暂行)》裁量细则第二条第一项的规定,责令医院退回基金损失费用1283.43元,并处造成基金损失1倍的罚款1283.43元。

重庆市北碚区医疗保障局

20250225

23

渝碚医保罚告字〔2025〕第3号

重庆和瑞中西医结合医院有限公司

超医保限制用药

该单位违反了《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现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六项及《重庆市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暂行)》裁量细则第二条第一项的规定,责令医院退回基金损失费用1820.96元,并处造成基金损失1倍的罚款1820.96元。

重庆市北碚区医疗保障局

2025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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